创新机制 拓宽渠道
让司法公正的明灯更加闪亮
——湖南省临澧县人民法院新接受监督工作侧记
2013-03-13 15:33:54 | 来源:中国法院网湖南频道 | 作者:李跃军 肖富胜
  司法公正是法院工作的灵魂,而自觉接受各界监督,则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湖南省常德市临澧县人民法院在自觉接受监督过程中,积极拓宽接受监督渠道,不断创新接受监督工作机制,勇于纳谏,从善如流,让司法公正的明灯更加闪亮。

  正是由于该院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促使法官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严格自律,公正、廉洁司法,使得该院案件质量与效率明显提高,案件质量连续3年居湖南省、常德市法院前列,同时被湖南高院、常德中院评为“司法绩效考评先进单位”,多次被常德中院评为“五个一流工程”先进单位。司法行为更加廉洁,该院连续15年无干警违法违纪案件发生,反映干警不廉、不公信访日益下降,法官形象社会公众评价民意测评结果连续5年名列全省、全市基层法院前茅。

  报告工作,让领导“有底数”。上级法院重要工作文件、重要工作简报等,均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送,法院主要工作情况、重大案件审理、执行情况,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五年来,共向县人大常委会及其工作部门书面报告审理、执行工作78次,报告其他工作63次。自2010年起,共编印《汇报专刊》5期4000份,寄送全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旁听庭审,让人民“看得见”。为提升法院工作透明度,严格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对有重大影响、社会反映强烈的以及人大交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信来访的案件,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2012年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共10次。在旁听过程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群众对庭审活动进行评价,提出意见。针对旁听人员提出的意见,还召集旁听人员召开座谈会展开讨论,并结合实际,制定方案,整改落实。

  特邀监督,让百姓“管得着”。自2007年以来,该院聘请37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法官形象监督员。监督员的职业各不相同,有政府干部,也有学校教师,有部门领导,也有普通群众。及时公布监督员姓名及联系方式,并定期组织召开监督员会议,主动听取监督员的意见。共组织座谈12次,收到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76条。

  案件回访,让群众“有体会”。为了更好地实现与人民群众的沟通,该院通过下乡宣传、干警下访、案件回访等形式,倾听民声、了解民意,将法院的工作置于各方监督之下,真正迎来司法“阳光”。一方面,发放便民诉讼指南,开展法律宣传;另一方面,积极倡导“法官多走访、群众少走路”的工作理念,大力推行案件回访,向案件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及人民陪审员了解法官的办案作风、办案效率以及廉洁情况,五年来,对2053件民商事案件的2166名当事人进行了回访,有效促进了法院干警公正、廉洁司法,维护公平正义。

  随案监督,让当事人“能投诉”。 实行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制度,接受当事人的监督。在法院立案、审理、执行的各个阶段,分别向原、被告发放“廉政监督卡”,如果当事人发现办案法官在案件审理的任何环节有违反规定情形的,可以通过“廉政监督卡”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还可以通过院长信箱、专用短信手机直接向院长反映不廉、不公情况。

  “司法公正,监督先行”, 临澧法院主动将各项工作置于人大和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之下,为司法注入更多“阳光”,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司法公正的明灯必将越来越闪亮。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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