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中院民一庭: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神"
2013-05-23 15:00:22 | 来源:中国法院网北海频道 | 作者:林艺华
  3月28日,广西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被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和广西妇联联合授予“自治区级妇女儿童维权岗”牌匾。这是该院民一庭自2012年成为市妇联“妇女儿童维权岗”授牌单位后再获殊荣。荣誉的取得凝聚了民一庭全体同事辛勤的汗水和艰辛的付出。

  近年来,北海中院民一庭的干警们坚持司法为民理念,积极探索维权新路子,充分利用和发挥审判工作职能作用,妥善审理涉及妇女儿童为诉讼主体的案件,依法保护妇女儿童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惩处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为妇女儿童维权构筑坚固的司法防线,有效地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严格按照标准建岗,构建维权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完善维权岗工作机制,确保创建活动有序开展。配备审判员和书记员,配有专门办公室和固定维权电话,设立妇女儿童维权岗合议庭,制定完善工作职责和制度。同时,民一庭与市妇联维权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交流工作情况,确保维权工作实效。二是细化各项工作制度,提高“妇女儿童维权岗”管理水平。民一庭提高了“绿色通道”的工作效率,对涉及妇女儿童切身权益的案件实行快调、快审、快结。同时在导诉、文书送达、诉讼费用减免、强制措施等方面给予特别照顾,使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尽快得到维护。三是建立“妇女儿童维权岗”档案台账,加强调查研究,定期分析研究妇女儿童维权法律事务,以工作简报等形式及时通报相关信息和调研结果。

  妥善审理维权案件,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民一庭依法慎重处理外嫁女征地补偿费和安置费纠纷案件,保护外嫁女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同时妥善审理婚姻家庭案件,保护婚姻家庭中作为弱势一方的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并且依法审理涉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延伸审判职能,丰富维权活动内容。

  民一庭积极延伸维权岗职能,拓展妇女儿童维权渠道,节假日法官们抽空,联合市教育局、妇联、计生等部门,开展法律义务咨询活动。“维权岗”成员应邀给妇女干部讲授法律知识,提高妇女干部调解家庭纠纷、依法办事的能力。派出“妇女儿童维权岗”法官,定期到市区各小学上法制课、交流谈心等活动,讲述校园伤害事件、学生意外伤害、学生溺水事件等,结合具体案例,帮助预防校园危险,关爱儿童健康成长。

  创先争优获佳绩,维权创岗结硕果。

  自创建“维权岗”以来,民一庭连年来荣获本院先进集体,“维权岗”成员多次荣获本院先进个人光荣称号。2011年该庭荣获全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集体;副庭长何能媛荣获全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个人称号;副庭长魏玉芳荣获2010年“全区法院办案标兵”、“全区法院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的荣誉称号并荣记个人三等功;审判员魏岚分别荣获2011年“全区法院办案标兵”;庭长董新永撰写的裁判文书获全区优秀法律文书;学术论文《2010-2011民事发改案件调查分析报告》荣获区高院调研报告三等奖、《做高贵的舞者》荣获区高院论文研讨会优秀奖。

  北海中院民一庭全年人均结案数常年位于该院之首,干警们经常放弃个人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工作,以高度敬业的精神和强烈的工作责任心,争当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先锋卫士”。他们卓有成效的付出为推动该院科学发展、促进北海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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