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五中院教育培训实行“三倾斜”
2013-06-13 14:16:32
     中国法院网讯 (郝绍彬 吴仕春)  截止到2013年6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干警共计110人,其中法官达85人。该院以实现“精品案件、精细管理、精良队伍”目标为抓手,将教育培训工作着力点向审判业务、一线骨干和办案部门“三倾斜”, 选派干警参加国家法官学院等举办的各类审判执行业务培训共计90班次、180人次,参加各类公务员技能提升类培训班11班次、45人次,11名干警取得法律硕士学位,教育培训收到明显实效。

  该院教育培训内容向审判业务倾斜。坚持以提升办案质量为核心理念,强调教育培训内容的专业性、针对性与实效性,确保培训内容向审判业务倾斜,夯实审判工作专业基础。在各类培训共101班次中,由国家法官学院、重庆法官进修学院组织的审判执行业务培训就占90班次,比重为89.11%;在参训总人数225人次中,参加业务培训占180人次,比重为80%。两者均占全年培训数据的绝对多数。

  该院教育培训对象向一线骨干倾斜。全院95%以上的案件由各业务部门一线法官审结,一线法官的审判业务水平决定了全院司法工作成效。注重将培训的受众辐射面向一线骨干倾斜,让业务骨干受训归来发挥业务技能的辐射作用和先进典型的带头作用。在180人次的业务培训总人数中,一线办案骨干就占165人次,比重为91.67%。

  该院培训决策权向业务部门倾斜。涉及业务部门的专业培训,均由部门提出人选建议并充分听取分管领导意见,使培训人选派遣决策充分考虑部门意志,体现实践针对性和需求,力求培训选派人选既与培训内容相契合,又与工作安排不发生矛盾,实现受训干警“有兴趣学、有心思学、有精力学”。

  围绕打造西部法院司法人才高地目标,重庆五中院教育培训呈现出可喜变化,即审判业务精细化发展趋势,重点表现为审判部门人员进修比例大,队伍建设趋向精良化。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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