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非法采挖保护植物 两棵香樟树换来四年刑
2013-07-24 09:58:53
     中国法院网讯 (莫小辉)  香樟树除了具有用来美化环境、纳凉的作用外,还具有防蚊虫的功效。因此,广西富川县的村民都喜欢在村前村后种上几棵香樟树,可以说香樟树在该县是一种比较常见的树种。近日,一男子却因为非法采挖了两棵这种香樟树,被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原来,被告人宾某于2012年5月在未取得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证、林木运输证的情况下,以三万元的价格在富川瑶族自治县麦岭镇某村购买了2株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二类保护植物香樟树,并雇人把2株樟树全部采挖。

  法律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而被告人宾某所采挖的树种,经林业工程技术人员鉴定,正是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樟树,别名香樟,学名Cinnamomum camphora,共2株,为天然生长,采挖樟树蓄积量为10.9217立方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宾某违反国家森林法的规定,在未向有关法定部门申请办理采集证的情况下,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的二类野生植物2株,蓄积量达10立方米以上,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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