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损害赔偿力度 充分弥补权利人损失
2013-10-22 10:42:07
     中国法院网讯  2013年10月22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8起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典型案例,并对人民法院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的有关情况进行通报。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介绍说,近年来,人民法院采取了多项措施,加大损害赔偿力度,以充分弥补权利人损失。

  孙军工说,加大民事责任追究力度,充分弥补权利人的损失是人民法院一以贯之的司法导向。为了实现上述目的,人民法院通过调研和探索,采取了如下措施:

  一是积极运用专业分析方法。人民法院积极引导和鼓励当事人运用经济分析、专业评估、会计核算等方法,提高损害赔偿计算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近年来,知识产权损害赔偿计算中运用经济分析和专业评估的案件逐渐增多。强生公司纵向垄断协议案中,人民法院即对垄断协议造成的损害进行了较为详尽的经济分析。

  二是加强裁量性损害赔偿制度的适用。在案件事实和证据的基础上,根据案情运用裁量权酌定公平合理的赔偿数额。海天公司诉高明公司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案、格力公司诉美的公司专利侵权案等案件,均是人民法院依法运用举证妨碍制度,裁量确定较高赔偿额的典型案例。

  三是积极支持权利人因制止侵权行为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的赔偿请求。在计算损害赔偿时,人民法院将权利人因制止侵权行为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单独计算,责令侵权人予以赔偿,客观上提高了损害赔偿总额。在海天公司诉高明公司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案中,海天公司为弥补因高明公司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对其商誉造成的损害,通过发布广告的方式消除影响,为此花费了人民币400余万元,人民法院认定其中的300万元属于为消除影响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判决高明公司予以赔偿。
责任编辑:周利航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