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家新在法律人才互聘“双千计划”现场会上强调
健全交流机制 实现互惠共赢
培养党和人民需要的高素质法律人才
2013-10-31 08:32:0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张景义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30日在法律人才互聘“双千计划”现场会上讲话指出,各级人民法院要适应法治建设的新要求,认真开展与法律院校法律人才互聘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共同探索培养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卓越法律人才的新途径,实现审判人才和法学人才培养双丰收。

  徐家新指出,实施法律人才互聘“双千计划”,对于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体制优势,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断完善和司法事业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人民法院实施“双千计划”,加强组织领导是关键,搭建良性互动平台是基础,提高交流实效是根本,建立长效机制是保障。各级法院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坚持质量第一、以用为本,充分发挥审判机关和法律院校互补优势。要积极创造条件,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专业特长,在政治上信任他们,工作中支持他们,生活中关心他们,使他们在司法实践中发挥作用,锻炼提高。

  徐家新强调,各级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中央政法委的部署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推进不同区域“双千计划”均衡实施,提高优秀法律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实现人才共享、互惠共赢,确保“双千计划”在人民法院队伍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培养更多党和人民需要的高素质法律人才。

  据悉,去年7月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建立人民法院与法学院校双向交流机制的指导意见》,并将双向交流工作纳入到推进“双千计划”实施中,安排6名知名法学教授来院挂职局级领导职务,推荐十余名资深法官到科研院校兼任教学研究工作。全国地方法院共有387名优秀法官到高等院校担任兼职教师,有79名高校优秀教师到地方法院挂职锻炼。
责任编辑:张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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