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绒服等11种产品质量抽查结果公布
2013-12-28 09:07:28 | 来源:新华社 | 作者:陈炜伟
  国家质检总局新闻发言人陈熙同27日说,近期,质检总局组织对羽绒服等11种产品质量开展了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显示,有95家企业生产的96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陈熙同在当日举行的质检总局例行发布会上说,质检总局组织对羽绒服、电热毯、室内加热器、儿童家具、蜂窝电话用锂离子电池、信息技术设备用不间断电源、冷水水表、钾肥、快热式电热水器、轮胎式装载机和液压挖掘机等11种产品质量开展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575家企业生产的601批次产品。其中,有2家企业违反产品质量法,拒绝接受冷水水表的监督抽查,分别是沈阳华美仪表有限公司和开封市鑫泰阀业有限公司。

  在羽绒服装产品方面,此次共抽查了13个省(市)60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产品,抽查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4批次产品的羽绒含绒量和绒子含量低于明示值、1批次产品的面料纤维成分实测与明示名称不相符、1批次产品的面料耐水色牢度低于标准规定要求。其中,真维斯服饰(中国)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男装羽绒上衣在羽绒含绒量项目上不合格。

  在室内加热器产品方面,共抽查了5个省(市)70家企业生产的70批次产品,包括了辐射式加热器、充油式加热器、风扇式加热器、对流式加热器、板式加热器、浴霸等常见的室内加热器产品。经检验,有13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涉及的不合格项目有输入功率和电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接地措施和结构等。

  在儿童家具方面,本次抽查了7个省(市)61家企业生产的61批次产品,包括了柜类、椅凳类、桌台类、床类等4种产品。不合格项目中,产品边缘和尖端、警示标识是主要不合格项。

  在蜂窝电话用锂离子电池方面,共抽查了5个省(市)61家企业生产的70批次产品。抽查发现6家企业的6批次产品不合格,主要问题是放电性能和低温性能不合格,表现为放电时间不够即容量不足,实测值不符合产品明示技术指标或标准要求。

  以上抽查结果中涉及的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批号、主要不合格项目等具体情况,公众可以登录质检总局网站查询。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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