胸怀梦想勇奉献 业精于勤为人民
——记“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广西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王坚
2014-03-04 10:28:28 | 来源:中国法院网广西频道 | 作者:曾泳三
  • 王坚认真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
  • 王坚耐心地为当事人调解纠纷。
  她是一位信仰法律守护正义20多年的资深法律人,她是一位古道热肠悉心帮带的好同事,她是一位以民为先忧民之忧的优秀法官!她的办公桌总是堆砌着厚厚的案卷,大多数时候,她总是匆匆穿行在法庭与办公室之间。无论多复杂的案件,她都会以饱满的热情去面对,无论面临怎样的困难,她都会以昂扬的斗志去争取,从无半句怨言。她,正是“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广西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民二庭的副庭长王坚。

  “我是一个人民法官,我为此感到骄傲”

  1992年,王坚以优异的成绩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毕业,在众人不解的目光中回到了故土广西。她说:“我从小在广西长大,我深爱这片土地,我知道很多人认为这里十万大山,贫穷落后。但建设是靠一代一代人的努力,身为广西人,我们必须自己支持自己”。

  怀揣着对家乡的热爱、对人民司法的敬仰、对法治中国的梦想,王坚踏进了广西广播电视大学自治区检察院分校做起了一名法学教师。两年的教学时光让王坚逐渐感觉到,作为一名法律人,如果不能走到审判一线去,她将终生遗憾。1994年,王坚主动向组织申请去审判一线,同年9月,王坚走进了南宁市兴宁区法院的大门,开始了她20年的法官生涯。

  基层法院简陋的办公环境和繁重的审判任务让家人朋友都非常不能理解王坚的选择,但她却只说:“我们工资低,事情多,压力大,这些都是事实,但我能站在这里,能成为一名人民法官,我就已经决定为人民奉献我自己。”

  凭着这样的信念,凭着对法治的梦想,王坚一路风雨无阻,坚持到了今天。如今,作为一名有着20年工作经验的商事审判法官,王坚可以说是兴宁区法院商事审判的“老资历”了。在兴宁区法院,只要提到王姐,大家都情不自禁竖起大拇指,她扎实的理论功底和缜密的逻辑推理能力总是让众人佩服不已。20年来,王坚审理了大大小小近4000起民商事案件,近五年来办案数量更是连年居于兴宁区法院法官前列,2012年,王坚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尽管如此,王坚却从未停下过为民司法的脚步,对她来说,人民的需要就是她不断学习不断前进的动力。也曾有人为她不值,“凭你的能力,若是自己出去闯,早就赚的盆满钵满了,何必守着清贫做劳什子的法官”,面对这样的质疑,王坚只说:“我是一位人民法官,我为此感到骄傲!”

  “只要群众的问题解决了,我的付出就是值得的”

  “王姐真的是一个非常厉害的人,不仅审理案件非常周密谨慎,在调解方面也下了很多功夫,很多别人认为不可能调解的硬骨头案,她却硬是给啃了下来。”这是兴宁区法院民二庭一名书记员小马对王坚的评价。

  午夜12点,正是人们酣睡梦乡的时刻,此时,兴宁区法院民二庭却灯火通明,这是怎么一回事呢?原来,这里正在开展夜间法庭。只见法庭内各种账本、材料铺得满地都是,让人难以下脚,而对峙双方更是互不相让唇枪舌剑你来我往,案件从下午一直持续到了凌晨一点。主办这起案件的,正是兴宁区法院民二庭的副庭长王坚。

  这起合同纠纷案,由于双方矛盾激烈且案情复杂,案件被分到王坚手中。一拿到案卷,王坚即刻便开始阅读案卷材料,与双方当事人联系,说明情况并极力组织双方来法院参与庭前调解。由于当事人身处外地且工作繁忙,一时难以抽出时间,王坚多次组织调解均以失败告终,但王坚仍然没有放弃。2013年9月9日,在得知原告方当天可以到南宁后,王坚意识到,调解的机会来了!王坚立马打电话约谈了另一方当事人,当天下午,这起案件原被告双方终于齐聚法院。调解过程中,双方矛盾一度激化调解难以为继,经过王坚锲而不舍的劝解说理,最终,在历经11小时的调解工作后,这起合同纠纷案得以圆满结案。

  这样的夜间法庭并不是偶然,由于商事审判的案件当事人多数工作繁忙,为了配合当事人的时间安排,王坚加班加点成了常事。每年国庆长假,王坚都会提前向领导申请,主动开展“假日法庭”,为平日工作繁忙无法参与庭审的当事人提供便利。自2011年以来,王坚已经连续三年没有完整地度过一个国庆长假了,许多当事人对这位富有牺牲精神的法官是既感激又感动。王坚却从来没有因为自己的付出而生有半句怨念,她总说,既然当了人民法官,就要做好为人民服务、为人民付出的准备,只要群众的问题解决了,那我的付出就是值得的!

  “为人民办实事是我的本分,人民的理解与支持就是对我最大的肯定”

  2013年9月12日,王坚正在办公室加班写判决时,收到门卫室送来的一个包裹,打开一看,赫然是一箱柳州特产牛腊巴及一张用信封装着的面值1000元的购物卡。寄件人为张某。

  故事还得从2013年年初的一桩股权转让案说起。张某与覃某是一对恋人,两人共同出资开办了一家物业服务公司。后双方因感情不好而分手,张某经覃某介绍将手持股份转让给了潘某某,然而,在张某与潘某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协助公司到工商部门办理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后,潘某某却未支付股权转让款,张某遂一纸诉状将潘某某和男友覃某告上了法院。

  案件分到王坚手上办理后,王坚在第一时间联系到了这一对昔日恋人。鉴于当事人间关系特殊,王坚考虑到案件如果直接开庭审理,可能因双方情绪对立而激化矛盾,于纠纷的解决无益。为顺利化解矛盾使纠纷安然平息,王坚多次通过电话和面谈细心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向他们辨析法理,动之以情,并告知调解解决纠纷的好处。最终,双方在王坚的主持调解下互谅互让达成了调解协议。

  案件审结后,张某一度表示要“感谢王姐“,均被王坚严词拒绝,没想到时隔半年后,张某竟然寄来了这样一个特殊的包裹,王坚当即电话告知张某领回包裹以后绝不可再犯这样的错误。20年来,王坚遇到过多次这样的情形,然而她从未违背过自己的道德良知和作为一名人民法官的职业道德,她说:“作为一名法官,帮人民办实事是我的本分,人民的理解和支持就是对我的最大肯定!”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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