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2014-03-17 10:48:02 | 来源:北京法院网 | 作者:腾飞
  问:我是北京某公司的职工,因公司一直拖欠我的工资,我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的劳动仲裁,要求公司给我工资,但是仲裁裁决驳回了我的申请,现在我不服仲裁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请问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民事法律援助工作若干问题的联合通知》的规定,公民在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劳动报酬、工伤等方面提起民事诉讼,符合下列条件,可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1)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2)本人及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公民经济困难标准。请求发给抚恤金和请求国家赔偿的案件参照前述规定办理。

  如果您符合上述条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机构对公民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进行审查,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作出同意提供法律援助的决定。
责任编辑:刘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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