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医患纠纷 解群众心结
——广西东兴法院探索解决医患纠纷工作见闻
2014-06-23 07:30:0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费文彬 裴玉洁
6月13日,东兴法院法官韦旭伶正在组织医患双方进行诉前调解。裴玉洁 摄
  第一现场

  中越边境的北仑河边,大雨过后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上空依然沉闷,大街上人来人往,一切是那样井然有序。

  6月13日下午3点,当记者再次赶到东兴市人民医院时,一场持续了一个多月的医患纠纷案件正在这里进行调解。调解室里,东兴市人民法院法官韦旭伶、医院医务科副科长梁伟和张汉杰夫妇就其6岁女儿张小怡(化名)在该医院发生的一起医疗纠纷案件的赔偿款进行最后的协商。

  “人最终没事就算了,要求医院给我们赔偿去医院检查的路费和检查费,其他的也不想追究了。” 张汉杰说。

  “我们同意适当补偿原告一些费用,无法支付太多。”梁伟答道。

  在韦旭伶的说服下,双方就“在路费和检查费方面能否做适当补偿”开始交锋。从张汉杰最初提出赔偿3000元,到最后医院同意赔偿1000元,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今年4月5日,张小怡因感冒发热到东兴市人民医院就诊,在输液过程中出现面部发绀,引发全身皮疹,情况紧急,经医生采取措施后恢复正常。父亲张汉杰认为是医院不负责,用药不当造成,要求院方赔偿各种损失3000元。医院认为,患儿出现该反应属于药物不良反应现象,不同意赔偿。

  5月14日下午,记者第一次到东兴市人民医院巡回法庭调解室时,看到双方争得面红耳赤,充满了火药味。

  “他们处理的不够及时,因为小孩出现皮疹,医院应该及时采取措施,结果拖了这么久!”张汉杰发着牢骚。

  “你认为医院是诊疗过程有问题还是药物的质量问题?只有明确了,我们才好有针对性地进行处理。” 韦旭伶的声音透着力度,直指问题的实质。

  “不管什么问题,总之,孩子在东兴医院治疗出现过敏反应且脸色发绀、差点休克,虽然停药后身体恢复正常,但我们认为就是医院的错,应该给我们赔偿。” 张汉杰寸步不让。

   “患者发烧并出鼻血3天,我们加注维生素K1止血,之后的5分钟出现面色发绀的情况就怀疑患者是过敏体质,改输其他药物后就恢复正常,所以我们不存在过错。”梁伟坦诚地说。

  当天,双方就医院是否存在过错各执一词,韦旭伶一边归纳争议焦点,一边安抚张汉杰激动的情绪。最后,医院对张汉杰夫妇提出的3000元赔偿不予认可,这场诉前调解最后因分歧太大不欢而散。为了冷却双方的对立情绪,韦旭伶当场建议推迟一段时间再做调解。

  “今天已经是第四次组织他们调解了,虽然很累,但是看到他们达成协议,我真的很高兴!” 韦旭伶脸上露出了开心的笑容。在现场,梁伟代表医院将1000元钱交给张汉杰,双方在调解笔录上签字。

  为了有效解决医患纠纷,今年1月23日,东兴法院在市人民医院挂牌成立了首个医患纠纷巡回法庭,专门为群众调解各类医患纠纷案件。到5月底为止,该巡回法庭共接待群众来访和咨询300余人次,受理各类大小纠纷案件25起,直接成功调处23起。

  “我们希望借助法院这个司法平台,与病人之间实现零距离沟通,通过协商,能够处理好我们医院和患者之间的医疗纠纷,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东兴镇卫生院院长何永斌如是说。

  据了解,在发生医患纠纷后,东兴法院首先要求由各个医疗机构在该院设立的医患关系办公室进行初步调解,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该办公室征得患方同意后,选派巡回法庭资深法官进行调解。经调解的纠纷,医患双方可向法院依法申请司法确认,经法院确认后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可申请强制执行。在调解过程中,巡回法庭践行“免费咨询、免费受理、免费调解”三个承诺,用耐心倾听、精心调解、真心服务、公心处理的“四心”方法调解医患纠纷。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们深入开展‘问计于民大走访’活动,把司法触角延伸到医院,把解决医患纠纷作为今年‘司法作风建设年’的工作重点,切实解决群众普遍反映的‘最后一公里’难点问题。”东兴法院院长李云鹏清癯的脸上泛着坚毅的神色。

  记者了解到,为了加快推进医疗巡回法庭的建设力度,今年4月1日,东兴法院又在东兴、江平、马路三个乡镇的卫生院、保健院增设了4个医患巡回法庭办案点、8个医疗纠纷调解室,实现了医患纠纷案件就地调解和审理。

  记者手记

  近年来,我国的医疗纠纷大幅度增加,“医闹”问题日趋严重,凸显的社会矛盾也异常尖锐。根据卫生部门的统计,2006年全国共发生“医闹”事件10248起,2009年为16448起,2010年进一步上升至17243起,较前五年增长了68.3%。如:2013年发生的温岭杀医案件、哈医大杀医案件,都导致医生不同程度的伤亡后果,打击“医闹”成为社会的共同呼声。

  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罗殿龙对“医闹”问题做了专门调研,并提出中肯建议。他认为,要从加强刑事立法、严厉打击“医闹”行为、加强监管、加大医疗体制改革、加强宣传等方面入手,从根本上解决“医闹”行为。

  今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等五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对侮辱、恐吓、殴打或伤害医务人员身体等方面犯罪行为提出了严惩措施,并要求对起诉到法院的医疗损害赔偿案件要及时立案、调解,调解不成的,要依法判决,切实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东兴法院成立专门的医疗巡回法庭,把医患纠纷化解在医院、诉前,让医患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解决纠纷,在一定程度上对解决医患矛盾做出了有益的尝试和创新。

  现场回音

  “感谢法官为我们做的一切”

  讲述人:产妇王善武母亲

  我女儿今年在马路镇医院生小孩时,医院没有经过我们家属同意,把胎盘当作医疗废物做丢弃处理。我们在手术告知书中明确要求自行处理胎盘,医院却违背我们意愿将胎盘丢弃,所以我们提出要医院赔偿。经过法院的调解,最后医院赔偿了我们400元,用红包封好送到我们家,还亲自登门拜访道歉,我们全家人都原谅医院了,心结也解开了。

  感谢法官为我们做出的公正解决,为我们争取到权利,法院为我们真正做主了,感谢法官为我们做的一切!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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