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犯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上海市卫计委原副主任出庭受审
2014-08-29 10:31:40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三版 | 作者:潘静波
图为庭审中法警向黄峰平出示证据。陈永良 摄
  8月28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副主任黄峰平涉嫌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

  现年49岁的黄峰平,系沪上知名神经外科专家,曾任上海多家医院副院长、院长及上海市卫计委副主任等职务。2013年9月,黄峰平被公安机关抓获。同年12月18日,经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黄峰平被依法逮捕。2014年7月21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就本案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至2013年间,黄峰平利用担任上海某三甲医院副院长、神经外科副主任等职务便利,在负责上海市医学会神经外科专科分会会务等工作中,通过医院工作人员王某及旅行社副总李某侵吞金条、美元,报销个人机票、旅游费,侵吞公款购买手表等,共计贪污148万余元。

  2003年至2013年间,黄峰平利用担任上海某三甲医院副院长、神经外科副主任、上海某中心医院院长等职务便利,在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物业费用支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医药销售人员、医疗器材公司销售经理、物业公司经理、医疗小组负责人等给予的现金、金条等贿赂款物共计301万余元。

  至案发时,黄峰平的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尚有1100余万元的差额不能说明来源。

  公诉机关认为,黄峰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148万余元;收受他人财物301万余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有1100余万元财产差额不能说明来源,其行为分别触犯了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应以贪污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刑事责任。

  黄峰平当庭表示对起诉指控的贪污、受贿的部分行为性质提出异议。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辩护人就指控的犯罪事实向被告人进行了发问。

  公诉人还当庭出示了包括被告人供述、司法鉴定意见书、出入境记录、多名证人证言等在内的多组证据材料,以证明相关主体资质、被告人犯罪事实及到案过程。被告人及辩护人分别发表了质证意见。

  “我是认罪的。”在最后陈述中,黄峰平向曾经工作的单位、老师、学生致以歉意,对父母和家人深感愧疚,希望法庭给自己一个悔过自新的机会。

  今天的庭审持续了整整六个小时,法院未当庭作出判决。
责任编辑:孙剑岚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