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殿龙对拟任处级干部提出六个希望和要求
2014-09-17 08:56:40 | 来源:中国法院网广西频道
图为会议现场
     中国法院网讯  9月9日,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处级拟任职人员集体谈话会,院党组书记、院长罗殿龙,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罗诗汉与机关19名拟任处级干部进行了集体谈话。罗殿龙在谈话中紧密联系全区法院工作实际,对通过晋升选拔拟任职的同志提出了六个方面的希望和要求。

  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要进一步增强学习的紧迫感,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争当学习型的干部,学习型的法官。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不断增强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提高自身政治素养。要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特别是要注重加强新法律、新知识和新岗位业务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努力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成为部门领导的得力助手和传帮带的能手。

  要进一步增强大局观念,提高思想觉悟。讲大局,就是要与党中央、自治区党委以及院党组保持高度一致。在处理各项工作和审理案件中,要做到胸怀大局,时刻围绕大局来开展工作,正确处理好大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工作需要与个人意愿的关系。要学会从大局考虑问题,使自己的一切言行符合大局的利益,不让高院的工作在自己这里被耽误,不让高院事业发展的良好势头在自己这里被阻碍,更不能让高院的形象、作风在自己这里被损害。

  要进一步增强团结,形成正能量。要进一步增强团结协作的观念,提高合作共事的能力,自觉加强联系和沟通,坚决杜绝各自为政、各行其是或搞庸俗团结的现象。在工作交往中要讲进取、讲原则、讲宽容、讲配合,做到长处相互学习、经验相互借鉴、问题相互提醒、意见相互沟通,工作相互配合,有利于团结的话带头多说,有利于团结的事带头多做,团结周围的同志同心同德地干好本职工作。

  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转变作风,增强执行力。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努力提高做好实际工作的技能,增强执行力,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履行职责。要进一步增强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六项措施,坚持说实话真话新话,不说空话套话大话,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切实转变作风,勤勤恳恳、踏踏实实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公正司法,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要进一步推陈出新,改革创新,再创佳绩。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注意总结以往的工作经验和教训,敢于创新、勇于创新,主动研究解决新问题迎接新挑战,把自己的全部心思用在干好工作上,把全部智慧放到寻求工作突破点上,把每一个好点子、每一项好做法、每一条好经验汇集起来、推广开来,使其成为推进审判事业发展的不竭源泉和动力。同时,要树立争先创优的意识,按照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的要求,瞄准高标准、追求高水平,在规范中去创新、在创新中求提高,把各项工作做实做好做出成效,不断提高岗位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要进一步严于律己。要自觉遵守从政者的道德标准,接受组织上的纪律约束,做到为人重品行、处事重公道、从政重操守,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从小事着手、点滴做起,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吃的饭不吃,不该拿的东西不拿,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谨言慎行,勤政廉政,用实际行动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忠实履行职责使命, 公正高效审判,用廉洁的司法作风树立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彰显法治正能量。

  广西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杜恒年参加并主持了谈话会。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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