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院党组中心组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罗殿龙:促进严格公正司法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015-11-26 08:49:06 | 来源:广西高院 | 作者:黄敏
  近日,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中心组召开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暨2015年理论学习第四专题学习会,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广西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罗殿龙强调,全区各级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充分认识两部党内法规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守住清廉底线,忠实履行职责,促进严格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广西高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罗诗汉就《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内容及其精神实质做了解读。

  会议指出,《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内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两部党内法规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总结了新经验,适应了新形势,体现了新要求,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

  会议强调,全区各级法院和广大法院干警要按照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人民法院实际,认真抓好学习贯彻工作。要制订学习教育方案,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加强指导。院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广大党员要做到集中学习和平时学习、个人自学相结合,逐条学习法规内容,切实领会精神要义,真正把各项要求印在脑中、刻在心上,落实到行动中。要加强正确解读,开展广泛宣传,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为两部党内法规的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会议强调,全区各级法院党组要坚决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真正把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树立起来,要根据自治区高院《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办法》要求,切实落实好主体责任,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落实好《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不折不扣抓好两部党内法规的贯彻落实,根据自治区高院《纪检监察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要根据《全区法院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方案》,抓住当前基层违纪违法、侵犯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集中围绕“六个一批”开展专项工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基层,法院党员干部的作风有明显改善,全区法院工作水平和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会议要求,全区法院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广大党员要加强党性修养,切实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要坚定法治信仰,牢记党的性质和宗旨,以邹碧华同志等先进典型为榜样,以违纪违法反面典型为戒,做到坦荡做人、谨慎用权,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抓早抓细抓小,始终保持利剑高悬、警钟长鸣。要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对违纪违法行为从严惩处,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保持法院队伍的纯洁。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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