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第一巡回法庭受理案件逾200件 接访近5000人
2015-05-28 14:00:36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作者:张尼
  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副庭长孔祥俊28日在深圳透露,截至5月22日,该法庭共受理案件206件,接待来访人近5000人。

  2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举行“走进一巡·感受法治”公众开放日活动,来自政、法、商等界别代表参加。

  孔祥俊在此次活动中介绍,截至5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共受理案件206件,其中二审17件,申请再审77件,均为民事案件;申诉案件111件,此外还有1件行政请示案件。

  从案件所涉区域看,涉及广东的有106件,其中二审5件、申请再审48件、申诉53件;涉及广西的有46件,其中二审1件、申请再审11件、申诉34件、请示案件1件;涉及海南的有54件,其中二审11件、申请再审18件、申诉24件。

  除案件受理外,信访接谈及其处理也是最高法第一巡回法庭的重点工作内容。孔祥俊称,截至5月22日,该法庭共接待来访人4992人,其中劝离2382人,接谈2610余人。

  孔祥俊表示,第一巡回法庭来访登记案件总数1667件,具体为:

  ——从涉及的省份看,涉及广东的1229件、广西285件、海南116件,其他省份案件9件,最高人民法院已有结论、显示为不再接谈的案件28件;

  ——从涉及的来访类型看,非诉访(包括涉及民诉法第209条案件)694件,越级访193件,应由最高法院本部受理的案件30件,正常访744件,应由本部受理的执行、赔偿等案件18件(其中10件属于越级访的执行案件)。

  其中,正常访744件案件中,民事案件135件,高院一审终审的1件,高院二审终审的87件,高院已再审、复查的47件;刑事案件205件,高院二审终审的56件,高院已再审、复查的149件;行政案件404件,高院一审终审的4件,高院二审终审的129件,高院已再审、复查的271件。

  孔祥俊介绍,与此同时,最高法第一巡回法庭还明确了处理信访的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依法纠错原则。充分体现司法为民、依法纠错、实质性化解矛盾原则,对于信访人反映强烈或者坚持按照民事诉讼法第198条处理的申诉案件,不能简单地劝信访人到最高检申请检察监督,而应视情况作出不同处理:经初步审查认为原审没有问题不需要立案的,要做好法律释明、息诉服判、教育疏导工作;认为可能存在问题的,可予立案审查,经审查发现确有问题的,可依职权启动再审程序;认为可能存在问题的,也可要求相关高院启动信访复查程序,相关高院原则上应当在3个月内将复查处理情况报告第一巡回法庭。

  二是坚持依法终结原则。对经审查未发现问题的,严格落实涉诉信访终结机制,建立涉诉信访终结备案审查办理和反馈机制,将涉诉信访纳入法治化处理渠道。涉诉信访终结后,信访人仍不息访的,除法定情形外,各级法院不受理、不交办。

  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于2015年1月28日挂牌成立,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是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受理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内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审、二审、申请再审的民商事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刑事申诉案件,以及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和司法协助案件等。此外,该法庭还就地解决三省区的来信来访案件。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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