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法院推行新闻发布会制度 构建阳光司法
2015-06-02 14:19:55 | 来源:青海高院 | 作者:郝光华
  今年以来,青海省各级法院创新宣传报道形式,着力推行新闻发布例会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布重要司法举措和司法审判工作情况,积极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感受司法、理解司法、支持司法。目前已有15个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23场次。

  实行新闻发布例会制度是青海法院继推行“三大公开平台”建设的同时,又一个重要深化司法公开的重要渠道和平台。全省56个法院通过中国法院网向社会公布了新闻发言人名单,并邀请最高法院资深法官、中国传媒大学教授来青举办新闻发言人培训班,讲授新闻发布流程,掌握发布技巧,提高发布能力,提高发布水平。青海高院要求本院和西宁中院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其他中院和基层法院每年至少召开1-2次新闻发布会。已召开的23次新闻发布会内容涉及法院重点工作进展、重大司法举措、专项审判工作统计分析、典型案例发布等。其中,海东、海北、果洛中院、尖扎、刚察、海晏县法院等发布了实行立案登记制工作进展情况;青海高院、西宁、海南中院、西宁市城中区法院分别就行政案件、酒驾案件、劳动纠纷、网络诈骗犯罪、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等社会关注的工作向社会通报,在引导群众强化诉讼意识,保护合权益,增强社会责任等方面,起到了良好的传播法治宣传效果。

  青海法院将积极推进新闻发布例会制度,保持司法公开的新常态,及时有效传递审判执行信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以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信,以“阳光司法”赢得社会的支持和理解,引领社会树立法治信仰,在法治青海、平安青海建设中发挥应有作用。

  同时,青海法院进一步强化互联网+意识,加强政务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新闻客户端之后,运用新媒体推进司法公开、主动拓宽人民群众监督渠道,让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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