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法院依托信息化推进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
2015-09-10 10:01:35 | 来源:中国法院网青海法院 | 作者:王金柱
  法院档案信息化建设是提高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手段。青海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在利用信息化推进档案管理规范化进程中着重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软硬件基础设施建设是档案信息化建设不可缺少的基本条件,是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信息技术应用的基础。格尔木法院在档案信息化建设过程中舍得投入资金,在添置必要的硬件设备如计算机、扫描仪、服务器等的同时,积极加大适应基层法院档案管理实际工作的软件设备的利用。

  (二)加快档案信息库的建设  

  档案信息资源共享的前提是各类信息资源数据库的建设。因此在档案信息化建设过程中,格尔木法院不仅对室藏档案数字化,同时还对新生成的案卷材料等进行数字化。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扫描技术等多种现代化技术,实现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同步归档,建立一个有序结构的档案信息库。目前,所有案卷材料等都通过高速扫描仪形成电子格式保存,为法院档案信息实现在线查询、交换和共享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加大档案人才队伍的建设 

  人才队伍建设是档案信息化建设中一个重要因素。格尔木法院把培养档案人才,建设档案队伍,提高档案管理人的素质放在首位,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现有实际工作需求和档案现代化管理知识的业务培训,培养和造就一批既掌握法院档案管理知识,又了解信息技术等现代科学技术知识的复合型人才,以应对信息化时代法院档案管理工作的需要。
责任编辑:孙剑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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