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邻居反目成仇敌 三米胡同通过要收费
2015-10-08 14:18:18
     中国法院网讯 (刘飞虎)  赵某和李某是邻居,近日因胡同通道通行问题产生纠纷,赵某将李某诉至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李某平摊重修胡同的费用。

  原告赵某诉称:我与被告同住一个胡同,该胡同没有其他的住户。去年我重修胡同路面,花费伐树、人工、材料等费用8000元。因为李某也在该路面通行,所以我要求其平摊该费用。

  被告李某辩称:我不同意赵某的诉讼请求。村委会以前硬化过胡同路面,原告盖房将原先路面破坏。现在我将我宅院门口的路面重修完成,被告也重修了其宅院门口三米长的路面。原告要我跟他平摊修路费用没有道理,我们都是分别修路,且双方对该胡同路面没有产权,我们都有权利在这里通行,我没有平摊他修路费用的义务。

  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中。
责任编辑:孙剑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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