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多用”让群众满意顺心
——山东法院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纪实
2015-11-30 07:52:09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闫继勇 高群
  “全省三级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机构名称、服务品牌、服务清单、服务标识、服务流程统一”。这是近日记者在山东法院采访看到的景象和了解到的信息。

  近年来,山东法院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目标,把服务群众与服务审判相结合,制定出台《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对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提出全面、系统的部署和要求。通过整合服务功能,拓展服务项目,完善服务设施,规范服务行为,健全服务机制,为当事人编织起多方式、一站式、立体式的综合诉讼服务体系,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贴心与温暖。

  “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目标,就是要把诉讼服务中心打造成审判的‘管家’、满意的‘窗口’、沟通的‘桥梁’、联系的‘纽带’和法院的‘品牌’。”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白泉民告诉记者。

  “软、硬”两手抓

  服务群众走在前

  “真没想到案子这么快就立上了,还不到15分钟。以前我来立案还得专门跑银行缴费,来来回回少说也要半天时间。现在直接在法院缴费,省了不少工夫。”日前,在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李某高兴地说。

  为解决当事人到银行缴纳诉讼费既费时又费力的问题,莱州法院联系银行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了办公网点、安装了自动取款机,当事人可随时取款缴费,不出法院大门就能完成立案的全部手续。而莱州法院的做法也正是山东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进一步拓展延伸诉讼服务中心服务功能的缩影和写照。

  在全面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过程中,山东各级法院本着服务群众的理念,想群众所想,努力让完善的服务措施走到群众前头。如今,电视、空调、饮水机、常用药品、老花镜、“手机加油站”……都已成为山东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标配”。

  除了“硬件”建设得到全面完善外,在“软件”建设方面,山东法院同样步履坚实。为进一步方便当事人立案,山东法院将立案登记制改革与“审判服务提速”工程相结合,探索实行了5种登记立案方式: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场立案”,10分钟内办结登记立案手续;对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群众,实行“上门立案”;对外地当事人、务工人员、在校学生,开展电话“预约立案”,或在节假日办理立案登记手续;对银行、保险公司等单位和律师群体,通过诉讼服务网络实行“网上立案”;对偏远地区的群众,实行“双轨立案”,在法庭安装电子签章系统,配备POS机,当事人既可以选择到院机关立案,也可以在派出法庭办理远程立案、刷卡缴费、领取文书等业务,大大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节省了时间。

  同时,一些法院还推行了便民二维码服务,将案件二维码印制在相关法律文书上,当事人用手机扫描二维码即可登录诉讼服务网,在线办理诉讼事务;推行诉讼服务数字化平台,当事人可通过短信与承办法官及时取得联系、反映诉求,不会写诉状的只要点击“文书自助打印”,就能在现场填写并打印诉讼文书。不少法院还为干警配备了“掌上法院”,通过手机实现网上移动办案,提高办案效率。此外,多地法院还创作了《诉讼风险提醒》《教你如何打官司》等动漫宣传片,在诉讼服务大厅、电视台、微信微博、门户网站以及公共广场循环播放,指导群众合理诉讼、理性维权。

  拓展功能

  新需求催生新平台

  作为全国保险纠纷诉调对接试点法院,自2013年开始,青岛中院就与青岛保监局建立了对接机制,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了保险纠纷调解办公室,由专业调解员现场办公,为保险纠纷当事人提供诉讼外的新的纠纷解决渠道。截至8月底,该院共受理调解案件789件,达成调解协议或和解513件,调解成功率达65%,调解后履行率达100%。

  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山东法院不断完善、充实诉讼服务中心职能,积极搭建新平台,进一步提高服务群众的质量和效率。搭建网上律师服务平台,并与诉讼服务网、12368服务热线和服务大厅有效链接,拓宽了服务律师的途径和功能,目前已开通材料递交、网上立案、案件查询等7大类25项服务功能;搭建律师代理申诉平台,由省高院、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推动开展律师代理申诉工作暂行办法(试行)》,自今年6月1日起率先开展以律师值班方式推动律师代理申诉制度新机制。截至8月底,省内18家法院、45家律所、430名律师参与代理申诉值班,接待群众申诉咨询2989件,其中申诉人当场表示不再申诉的1345件,化解老上访户的案件46件;搭建诉调对接平台,有103个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成立“诉调对接中心”,将委派调解、委托调解、司法确认、小额速裁等十多项审判业务转到“诉调对接中心”负责,推行沂源县人民法院创造的诉讼风险“五笔账”工作机制,引导当事人算清“亲情账”“信誉账”“时间账”“经济账”和“风险账”。2013年以来,全省法院指导人民调解组织调处各类纠纷5万余件。

  “请进走出”

  升级便民服务新体系

  2014年8月28日,夏津县人民法院司法社工服务中心正式揭牌成立。该中心以针对青少年的犯罪预防、违法矫治和扶贫帮困为工作重心,开展司法社工帮教、救助和疏导等工作,做好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守护者。很快,来自当地团委、教育、妇联、司法系统的志愿者先后加入,一个有着140名志愿者的司法社工服务队伍逐渐成形。

  近年来,全省各地法院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的服务社会化理念,即将社会力量引入司法,既缓解了“案多人少”压力,进一步提升了便民司法服务水平,又坚持让诉讼服务“走出去”,拒绝一味“坐堂问案”,进一步延伸了服务空间。

  在引入社工、志愿者服务的基础上,全省三级法院普遍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社工服务室或志愿者服务室,建立社工、大学生志愿服务制度;引入法官个人工作室,积极探索在诉讼服务中心建立新型审判团队,以法官个人姓名命名,实行“1+1+N”模式,发挥团队作业优势。其中,梁山县人民法院两个法官工作室年审案件1500多件,占全院办案总量的三分之一;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杨玉玲工作室年均办案600件,分流该院六分之一的民商事案件。

  为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全省130多个法院还将诉讼服务送到基层,在人民法庭设立诉讼服务站,在乡镇设立便民诉讼服务室,在社区设立联络点、联络员,推出了“菜乡法庭”“车载法庭”“假日法庭”等一批方便群众诉讼的特色法庭,受到群众欢迎。

  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山东各级法院还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了“点菜台”,通过“献策本”“挑刺本”等方式,随时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调动群众参与诉讼服务建设的积极性,及时完善、拓展、延伸诉讼服务中心的功能和作用,努力打造好群众满意的诉讼服务中心“样本”,真正让群众诉讼更方便、快捷,更舒心、顺心。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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