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小偷连续作案10起获刑9个月 罚金1万元
2015-12-28 08:59:45 | 来源:怀远法院
  日前,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张永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14年8月11日凌晨,被告人张永在怀远县一小区内撬开6部车辆的车门,盗取车内现金和财物,见无人发现,变本加厉,又于15日凌晨撬开位于怀远县一地下商场的店铺的门,盗取财物。之后仍抱有侥幸心理采取此种方式持续盗窃。张永被公安机关抓获时作案共计十起,共盗得财物14915元,给被害人造成车辆损失合计714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虽然事后被告人张永追悔莫及,且其亲属已代为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但其采用破坏性手段盗窃他人财物,造成他人财物损毁,并有多次盗窃情节,仍应从重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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