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少平在长沙调研时强调
破解案多人少的根本出路是深化司法改革
2016-04-22 07:49:05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禹爱民 罗灿
  4月21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到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调研指导工作。

  李少平实地考察了长沙县法院新址,指出审判法庭的设置应该充分考虑案件数量将持续增加的实际情况。长沙县县委副书记、县长张庆红介绍了长沙县的基本情况。长沙县法院院长何文哲汇报了该院为破解案多人少矛盾,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的改革情况,主要是通过法院内部改革减轻法官压力,采取繁简分流、事实分流、争点分流的“三分式”审理模式,配套进行裁判文书改革、创新庭前会议制度、推行法官助理制度等,成功应对了案件激增态势,审判质效稳步提升,法官的职业尊荣感大大提高,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明显增强。

  李少平对长沙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一直以来对法院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表示了衷心的感谢。在详细了解长沙县法院相关工作情况之后,李少平对长沙县法院的司法改革给予充分肯定,长沙县法院作为非试点法院,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取得了良好成绩和宝贵经验,达到了“早改早受益”的效果。

  李少平认为,改革是促进发展的动力,司法改革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今年是司法改革的攻坚之年,要坚决贯彻中央部署,坚定改革信心,坚持问题导向,尊重司法规律,坚定不移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改革变化。

  李少平强调,近年来,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数量不断攀升,案多人少矛盾愈发凸显,尤其是基层法院的审判压力大大增加,要通过司法改革释放“生产力”。要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构建多层次诉讼制度体系,实行“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实现文书瘦身、质效提升。要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推进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充分发挥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的积极性。

  李少平指出,希望长沙县法院再接再厉,在现有成绩上继续提炼总结,通过协调推进各项改革举措,形成一整套可操作性办法,为湖南法院乃至全国法院提供更多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康为民、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负责同志陪同调研。
责任编辑:杨青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