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强在江苏调研时强调
以人民满意为标准 坚持改革创新破解执行难题
2016-05-07 08:47:49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宁 杰
图为周强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调研诉讼服务工作。张明远 摄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江苏调研时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队伍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促进严格公正司法,以“两学一做”推动审判执行工作,实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审判执行工作效果检验“两学一做”成效。

  5月2日下午,周强来到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考察了诉讼服务、信息化建设和执行工作等情况。近年来,苏州工业园区法院执行案件大幅增长,“老赖”难找、财产难查等问题十分突出,失信问题成为园区经济发展的“绊脚石”。为此法院加强执行联动、强化信用惩戒,采取“凌晨执行”、执行悬赏等多项措施,取得明显成效,2015年执行到位标的同比增长一倍以上,有力服务和保障了园区经济转型升级。周强对此充分肯定,指出解决执行难是人民法院依法履行职责、维护法律权威,加强诚信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要认真总结经验、加强探索,多措并举打好“组合拳”,坚决打赢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在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周强仔细询问立案登记制实施情况。一位正在诉讼服务终端自助办理立案手续的律师告诉周强,立案登记制的实施带来很大便利,特别是现在通过信息化平台可以很方便地办理立案手续,诉讼效率大大提高。周强表示,立案登记制实施一年来,各地法院坚决落实中央部署,切实保障群众诉讼权利,取得明显成效,要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工作,尤其是要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诉讼服务。针对日益增长的交通事故纠纷,虎丘区法院设立了交通道路事故巡回法庭,将司法服务窗口前移,整合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等多种手段,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及时有效地解决了大量纠纷。周强与法官、人民调解员等亲切交谈,指出坚持“三调联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是具有中国特色、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社会治理方式,实践证明卓有成效,要继续坚持,不断加以完善,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苏州法院是周强的工作联系点,周强十分关注苏州法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情况。他要求,要把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人民法院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把学习教育抓好抓实抓到位,真正在弘扬优良作风、加强党的建设、树立新风正气上再上一个新台阶。要把学习教育与审判执行、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成果切实体现学习教育成效。

  5日下午,周强来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详细了解诉讼服务等工作开展情况,对律师在线服务平台等司法便民利民举措给予充分肯定,指出要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使律师和法官的工作联系既方便快捷又规范有序。南京法院大力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据介绍,一家知名企业在进行市场调研时,对南京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十分满意,决定将项目落户南京。周强高兴地指出:“良好的法治环境是经济发展核心竞争力的体现,要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司法服务和保障力度,努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

  6日上午,周强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调研,考察了司法改革、信息化建设和执行工作等情况,并召开座谈会,与全国人大代表姜曦晖、吴晓蓓、刘玲,全国政协委员王旭东等进行座谈。代表、委员们称赞近年来人民法院在司法公开、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就今后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周强感谢代表、委员们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关心和支持,表示要认真研究梳理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各项工作。周强表示,江苏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江苏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全省法院坚持改革创新,很多工作走在全国法院前列,为人民法院改革发展提供了有益经验。对江苏法院工作,最高人民法院是充分肯定的。

  周强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队伍建设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孟建柱书记在全国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大力加强队伍建设。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部署要求上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其中蕴含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要牢牢把握“五个过硬”的总要求,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人民法院队伍。

  周强强调,要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国—中东欧国家最高法院院长会议刚刚在苏州顺利召开,习近平总书记的贺信为深化司法交流合作、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指明了方向,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切实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深化司法交流合作,积极营造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要认真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准确发现经济社会发展的司法需求,加强司法应对。要适应、把握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妥善审理“僵尸企业”案件,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和保障五大发展。要严格执行、准确适用刑法修正案(九)和相关司法解释,依法审理职务犯罪案件,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周强要求,要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要坚持问题导向,敢于自我革命,迎难而上,通过改革破解难题、激发动力,推动法院工作发展。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快建设“智慧法院”,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履行对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坚决打赢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要坚持改革创新,完善制度机制,加强执行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确保如期完成任务。江苏法院要立足自身优势,认真总结经验,在推进司法改革、加强信息化建设和“基本解决执行难”方面开拓思路、大胆探索,努力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有益经验,为全国法院发挥良好示范作用。

  周强还考察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等。在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周强仔细询问了解海峡两岸司法档案交换情况。2015年,大陆向台湾方面交接了由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整理的馆藏1949年以前司法档案数字化副本。周强指出,这是两岸司法交流合作史上的大事,对加强两岸联系交流具有重要意义。要充分挖掘、运用司法档案,传承中华法律文化,促进法治发展。

  调研期间,周强会见了江苏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志军,省委副书记、省长石泰峰。江苏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黄莉新,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立科,江苏高院院长许前飞等参加调研。
责任编辑:陈思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