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咨询委开展“两法”修改专题调研
苏泽林在渝黔粤调研 徐家新听取意见建议
2016-05-15 09:11:08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侍东波
  5月9日至14日,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原副院长苏泽林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慕平、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张忠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郑鄂、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罗殿龙组成专题调研组,先后赴重庆、贵州、广东等地就人民法院组织法和法官法(以下简称“两法”)修改工作开展实地调研。

  根据周强院长关于在“两法”修改中要充分发挥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委员积极作用的指示精神,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组织了此次专题调研。调研组在调研地区召开多场专题座谈会,与当地三级法院代表进行广泛交流研讨,专门听取地方法院对于“两法”修改的意见建议。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钱锋、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孙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龚稼立分别参加座谈会。调研组还深入法院干警工作一线,实地走访了重庆市武隆县人民法院第二人民法庭、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旅游审判法庭,对法院工作情况进行实地视察指导。苏泽林在调研中指出,“两法”的修改应着力于抓住最关键和最需要的地方,为法院的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力戒面面俱到。涉及工作层面上的问题和通过法院制定相关细则能够解决的问题,可以不纳入修法范围。

  5月14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在广州主持召开专题座谈会,当面听取苏泽林等五位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委员关于“两法”修改的意见建议。各位咨询委委员根据多年法院工作经历,结合专题调研情况,围绕法院组织法基本原则、人民法院向人大报告工作制度、专门法院和跨行政区划法院设置、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审判委员会职责权限、省级统管改革下法官任免程序、助理审判员设置、大法官统一授予机制、法官业绩考评、法官履职保障等重点难点问题,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徐家新在座谈会上指出,这次“两法”修改要研究解决影响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制约司法能力、影响司法权威的突出问题。要积极配合全国人大有关部门做好“两法”修改工作,在进一步总结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经验和充分听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加强顶层设计,积极推动各项改革措施的实践探索,努力将司法改革的最新成果纳入法律修改之中,保证“两法”修改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全国人大内司委司法室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在广州的专题调研和座谈。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研究室、咨询委等部门负责同志参与了调研活动和专题座谈。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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