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美丽中国而前行
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两周年综述
2016-07-27 19:24:0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罗书臻
  2014年7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环境资源审判庭正式成立。

  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美丽中国需要司法保护。 环境资源审判庭的成立,是我国环境资源审判史上的里程碑,标志着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两年弹指一挥间,两年间筚路蓝缕,这个最高人民法院最年轻的业务庭,一直在为美丽中国而前行。

  抓好办案 强化指导

  共受理各类案件632件,审结533件,截止目前审限内结案率均为100%。

  十分简单的一组数据,却是最高人民法院环资庭一份沉甸甸的“成绩表”。据了解,环资庭审理的案件类型涵盖面广,包括环境污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渔业承包权、矿业权、林权、养殖权以及滩涂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纠纷等。自2016年4月开始,环资庭开始办理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为被告的二审和申请再审环境资源行政案件。

  环资庭十分重视通过典型案件的裁判,细化裁判规则,充分发挥裁判的评价指引功能。在江苏泰州“天价”水污染环境公益诉讼再审审查案中,明确了“不能以部分水域的水质得到恢复为由免除污染者应当承担的环境修复责任”的裁判规则。该庭还依法审查腾格里沙漠污染系列环境公益诉讼申请再审案,在裁定指令下级法院依法受理的同时,对于社会组织是否属于“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的判断标准进行了明确。在新疆临钢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金核矿业有限公司合作勘查合同纠纷一案中,对于在自然保护区内为合作开发矿产资源所缔结的合同,依法认定因损害环境公共利益而宣告合同无效。

  为了统一裁判尺度,该庭还重视典型案例的编写和发布工作,先后发布了9起环境资源民事典型案例、10起环境侵权典型案例以及10起矿业权民事纠纷典型案例,并编著出版了《环境资源典型案例选编与评析(民事卷)》《环境资源审判实务手册(上下册)》等系列环境资源案例以及审判实务丛书,用以指导审判实践。

  环资庭十分重视强化政策指引,加强监督指导。2014年7月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该意见被评为2014年度最高人民法院十大司法政策之一。2016年6月,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进一步强化环境司法职能作用。

  两年来,环资庭通过加强横向沟通,与全国人大法工委、全国人大环资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法制办、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民政部、国家林业局、国家海洋局等中央国家机关相关部门的加强协调,通过座谈、征求意见以及联合发文等方式,凝聚环境保护合力。

  投身改革 建好“智库”

  环资庭是改革的产物,同时,在新一轮司法改革中,它也是生力军。

  改革完善环境资源案件管辖制度是环境资源司法改革和工作机制专门化的重要内容。2014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环境资源案件管辖制度,逐步改变目前以行政区划确定管辖以致分割自然形成的流域等生态系统的模式。

  在探索案件归口审理模式中,有两个形象的名词——“二合一”或者“三合一”,这是指为协调因同一行为引发的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审理,统一裁判尺度,将涉及环境资源的民事、行政案件,乃至刑事案件统一归口一个审判庭审理的“二合一”或者“三合一”工作模式。

  2016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将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为被告的第二审、申请再审的行政案件及其业务监督指导工作,调整由环境资源审判庭负责,开始实施审理环境资源案件民事、行政“二合一”工作模式。在最高人民法院环资庭指导下,各地人民法院根据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归口审理模式,积累了很好的经验。

  环资庭十分重视创新、发展环境资源审判理论,为全面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智力支撑。该庭针对涉碳排放、节约能源等与气候变化应对密切相关的环境资源案件,以及涉绿色金融、生物多样性保护、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交易等新类型案件,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并举办了“气候变化司法应对国际研讨会”等学术交流会议。

  环资庭十分关注庭内同志自身研究能力的提升,明确了各合议庭及个人的研究方向,组织业务骨干加强对环境资源新领域、新问题的研究。该庭建立了裁判要旨交流制度、业务研讨制度,邀请全国人大法工委、全国政协、国家林业局、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专家学者为法官授课,努力打造既精通法律又熟悉环境专业知识的审判团队。两年来,全庭共编撰著作8本,在《法律适用》《人民司法》等各类刊物上发表文章32篇。

  扩大宣传 加强交流

  宣传绿色环保生态理念,传递司法正能量。最高人民法院环资庭积极开展主题宣传,全面、积极地回应媒体和社会关切,两年来共接受各类媒体采访20余次,提供各类新闻稿件60余篇。2016年,各级人民法院围绕环境日共召开新闻发布会、座谈会等专门会议共30次,发布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等20件,发布典型案例共130余件。

  最高人民法院环资庭不断加大裁判文书公开力度,两年来,环境资源审判庭审判流程公开率为100%,已结案文书上网率达98%以上。该庭还借助互联网等新媒体推进司法公开,开通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新浪微博和微信公众账号,先后召开3次新闻发布会和2次新闻通气会,及时发布环境资源审判重大政策和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环资庭高度重视环境资源审判对于维护国家利益与国家安全、促进对外开放的作用,统筹协调国内和国际两个大局,推动绿色发展,维护生态安全,不断提升中国环境资源审判的国际影响力。

  最高人民法院环资庭积极拓展环境司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与国外司法机构、学术机构、国际组织在环境资源司法领域的对外交流和务实合作,主动介绍我国环境保护和环境司法的发展成就,传播中国环境资源司法理念,讲好中国环境法治故事。该庭先后参与筹备、举办博鳌亚洲论坛环境司法分论坛、金砖国家大法官论坛,气候变化司法应对国际研讨会以及中韩、中法、中巴环境司法研讨会,派员参加中国法官代表团出席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第一次世界环境法大会,选派2名业务骨干赴法国最高法院进行业务交流,并通过考试方式从全国环境资源审判领域选拔优秀法官赴国外培训。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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