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政法委书记王晓勇:
积极探索具有青海特色的社会治理创新之路
2016-10-21 19:44:44 | 来源:中国长安网
 

积极探索具有青海特色的社会

治理创新之路

青海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王晓勇

    一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国家现代化全局和时代发展战略的高度,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体系,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深刻回答了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必须解决好的制度模式选择、体制机制创新等重大问题,立意高远、视野广阔,思想深邃,内涵丰富,是我们党社会建设理论和实践的创新发展,为我们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指明了前进方向。在今年10月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工作会议召开之际,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明确提出了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总体思路、基本目标和重点任务,为我们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提供了根本遵循。今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中,明确提出了“扎扎实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治理”的重大要求,为青海实现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了行动指南。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提高社会治理科学化水平的迫切需要。只有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切实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全面促进政府和社会各归其位、各担其责,努力实现社会善治,才能真正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现代社会,风险无处不在、矛盾无时不有。实践证明,社会治理光靠党政部门单打一、全包揽,难以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新均衡、新产业新业态、新形势新挑战。必须始终坚持以党委领导为核心、政府主导为根本、社会协同为依托、公众参与为基础、法治建设为保障,协调多元主体积极参与,紧紧抓住政府善治、合作共治、基层自治、社会法治、全民德治五个关键环节,努力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推动实现从单纯发挥党委政府作用向党委政府与社会多元主体共同治理的转变。

    二

    青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治理创新工作。近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这一总要求,紧密结合青海多民族、多宗教的省情特点和藏区维稳任务重、社会治理难度大的实际情况,深入推进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创新,走出了一条具有青海特色的社会治理创新之路。一是切实加强源头治理。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建立完善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公众参与等制度,对行政决策权进行刚性约束,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因决策不当引发的矛盾纠纷;出台《关于建立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推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重心下沉、关口前移,一批因草山地界、资源开发、虫草采挖等引发的突出矛盾纠纷得到有效解决。二是深入开展集中整治。针对个别地区稳定隐患增多、稳定形势复杂的现实状况,省委部署开展了“班玛县集中整治”活动,从社会治安、基层组织、干部作风等8个重点领域开展了为期半年的集中整治,彻底扭转了这一地区的社会乱象,总结形成了依法整治、群众路线、集中推进、精准发力的“班玛经验”。在此基础上,以点带面、扩大战果,连续集中整治基层基础薄弱、维稳问题多发的重点乡镇114个。三是大力实施平安与振兴工程。2014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在我省与四川、甘肃交界地区的黄南、果洛州7县藏区实施了“平安与振兴”工程,计划7年投入876.5亿元,集中用于解决保障和改善民生、综治维稳基层基础建设、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最紧迫的问题,进一步夯实了维稳基础,确保了青海社会大局特别是藏区持续稳定。四是全面推行“村警”工作机制。为更好地破解基层基础薄弱的难题,切实把维稳触角延伸至最基层、最基础、最前沿的社会单元,省政府下发《关于在全省推行“村警”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公开招录4530名“村警”,协助派出所民警开展情报信息搜集、法治宣传教育、矛盾纠纷调解、社会治安维护等工作,筑牢了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五是积极创新基层治理模式。探索建立城镇、农村、牧区“三种类型”和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个层级”的青海特色基层社会治理模式,着力推动网格化管理、一站式服务向农村牧区、乡镇社区延伸。目前,全省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已全面覆盖,农村牧区网格化管理得到普遍实施。玉树州结合当地实际,探索出“村寺并联”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把寺院和僧侣纳入社会治理范畴,将全州村寺划分为“示范区、稳固区、一般区、重点区和移民区”五大类型,实施八大并联,实现了矛盾纠纷和影响稳定的社会问题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处理在基层的目标。

    三

    下一步,我们要紧紧围绕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强化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进一步建立完善法治主导型的社会治理模式,着力在提升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信息化、精细化水平上下功夫,推动社会治理创新不断迈上新台阶。

    ——坚持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为主线促创新。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按照“四个扎扎实实”的重大要求,把维护稳定特别是藏区稳定作为青海工作的底线和青海特殊的责任,坚持以民族团结进步区创建活动为主线,全力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深入推进“两反一防”专项斗争,培育打造“班玛经验”、“村寺并联”升级版,着力抓好涉稳人员排查帮扶管控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管控,严密防范输入性风险,推动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工作机制,不断巩固、提升藏区维稳成果。

    ——坚持以深化平安青海建设为抓手促创新。全面推进“枫桥经验”青海化,进一步巩固、完善、拓展、提升“平安细胞”深度延伸、培育提升基层平安典型、深入实施平安与振兴工程等社会治理创新成果,努力构筑群众身边的平安工程。认真学习借鉴外省市先进经验,注重在推进社会治理微创新上下功夫、求突破,重点解决好校园安全、欺凌事件和暴力伤医、医闹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出租车和货车司机的动态管理等问题。

    ——坚持以推进全面依法治省为保障促创新。按照“三个共同推进”、“三个一体建设”的要求,更加注重把全面依法治省贯穿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和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建设各领域,确保把社会治理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关键少数”作用,牢固树立依法治理理念,善于运用法治思维谋划社会治理,善于借助法治方式破解社会治理难题,善于依靠法治手段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注的权益保障问题、最关心的社会治安问题、最关切的公平正义问题。

    ——坚持以完善治安防控体系为关键促创新。进一步加强“五张网”(社会面治安防控网、重点行业和重点人员治安防控网、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治安防控网、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内部安全防控网、信息网络防控网)建设,着力健全点线面结合、网上网下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结合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解决好治安防控盲区和空白,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全省长治久安。深入推进信息化建设,以抓好西宁和海西全国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建设示范城市工作为契机,全力推进全省公共安全信息资源和互联互通和深度融合,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

    ——坚持以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为基础促创新。进一步加强治理平台建设,扎实推进省、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5级基层综治工作中心(站)规范化、标准化和实体化建设,努力将其打造成为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的公众平台,不断夯实综治维稳基层基础。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各级党委政府创新社会治理的能力、各类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群众自我管理的能力。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动员社会力量,推动“村警”工作机制向社区延伸,不断壮大群防群治队伍,真正把社会治理创新根植于更加深厚的群众基础之上。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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