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确保纪律监督与内部监督有序衔接
2017-03-20 08:40:2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记者 郭京霞 赵岩 通讯员 王炜
  记者近日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北京高院要求全市法院积极适应司法改革需求,既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又确保审理者公正司法、廉洁司法。

  北京高院要求,全市法院要构建与司法责任制改革同步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实现纪检监察部门的纪律监督与法定审判监督、院庭长管理监督、专门机构质效管理监督等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有序衔接,确保监督全覆盖、无死角。

  北京高院强调,全市法院审判执行部门要有针对性地梳理核心业务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对照《北京法院审判工作规范》规定,落实院庭长监督管理权力清单、审委会工作规则。北京高院将运用北京法院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系统,从信访举报和查处的违纪案件中总结归纳廉政风险点,通过对风险点的系统化、数据化和集约化处理,强化对司法权运行重点领域廉政风险点的动态监控和有效预防。

  北京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杨万明要求,全市法院领导干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将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切实扎紧制度的笼子,使各项纪律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要健全完善监督机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要求,通过积极构建与司法责任制改革同步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完善与司法体制改革相配套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权力在监督下规范运行。
责任编辑:王小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