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高新区法院深入推进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
2017-11-03 14:59:04
     中国法院网讯 (付建国)  11月1日,作为全省开展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的试点法院,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与市司法局召开联席工作推进会,就开展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事宜进行深入交流讨论。

  会上,双方共同对《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进行了深入学习和讨论,就公证和司法辅助事务工作情况进行交流。随后,双方就公证参与人民法院调解、送达、取证、保全、执行等环节的相关事宜进行了深入探讨,围绕工作流程、办公场所、工作衔接、职责权限、参与范围等具体事项进行细致磋商,在派驻工作方式、公证参与调解案件类型、共同外出学习先进经验等方面达成广泛共识。

  最后,会议审核通过了《关于开展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规定了此项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工作流程及总体要求等事项,为深入开展和强化推进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提供了明确的方向和标准。

  据介绍,为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切实加强人民法院与公证机构的工作对接,充分发挥公证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中的职能作用,运用法律服务高效调处民事生活领域的矛盾,今年6月末,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联合发文将黑龙江省列为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省份。为落实文件精神、推进试点工作、提高司法效率,作为试点法院,高新区法院积极与市公证机构进行联络沟通,协调推动试点工作落地落实。开展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能够充分发挥公证制度的服务、沟通、证明、监督等功能,促进审判活动的高效运行,是公证服务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有益探索,是公证助力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协助法官集中精力做好审判工作、缓解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的压力,有利于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推动社会纠纷化解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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