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以婚嫁为名骗取高额彩礼 获刑七年六个月
2017-11-20 09:20:01
     中国法院网讯 (刘美兰 侯燕豫)  现今大龄青年越来越多,一些不法分子趁机以谈婚论嫁的名义骗取他人高额彩礼。近日,江西省于都县人民法院对因骗婚获取巨额彩礼的被告人谢某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谢某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2015年12月,王某辉(逮捕在逃)称有一个女人要嫁,要被告人谢某联系男方。谢某联系媒婆温某要其介绍相亲男方。被害人陈某随同家人来于都相亲,谢某假称共同参与诈骗的肖某(刑拘在逃)是其女儿“谢兰兰”,与男方商定礼金226000元。当天,谢某等人随同男方回到家中签订“红单”,陈某的父亲将226000元现金交给谢某。假冒“谢兰兰”的肖某在陈某家住了两天后吵着要回于都。回到于都后,嫁娶双方及媒人协商,女方与男方因性格不合解除恋爱关系,女方退回男方礼金226000元,退回媒人钱24000元。谢某实际并未将226000元礼金归还给陈某。肖某在于都和陈某租房居住约一个月后便失去联系。

  2017年2月6日,被告人谢某、王某(已判刑)带易某(女,已判刑)前去相亲,谢某交代易某冒充是他与前妻所生女儿随母姓,并交代易某嫁到男方后找机会离开。谢某等人与被害人刘某及其亲属见面相亲达成意向后,刘某当场包了2620元给易某作为见面礼。随后双方商定礼金180900元,刘某家人当场支付了50900元礼金给谢某。次日,刘某再付100000元给谢某,剩下的礼金等女方户口迁到男方家后付完。综上,被告人谢某参与诈骗二起,诈骗总金额为37952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谢某伙同他人以谈婚论嫁为名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谢某在庭审中自愿认罪,可予以从轻处罚。

  法官提醒,广大大龄青年及亲属要谨慎提防不法分子的骗婚行为,在不熟悉对方及其家庭情况下切勿轻易交付高额彩礼,一旦发现受骗应及时报警。
责任编辑:韩绪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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