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美丽贺兰山 宁夏成立首个环资保护法庭
2017-12-07 09:27:4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赵霞
  12月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首个环境资源保护法庭——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贺兰山环境资源保护法庭正式获得宁夏回族自治区编办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批准设立。此举是对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服务生态立区战略和司法体制改革精神的认真贯彻,有利于及时有效打击生态违法犯罪行为,更好地维护贺兰山生态安全屏障,为“生态立区”战略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法律保障。

  据悉,新成立的“贺兰山环境资源保护法庭”将受理南至青铜峡市,北至大武口区地域范围内的各类环境保护案件。该法庭按照“三审合一”原则,集中审理涉及环境资源类的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主要包括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非法采伐、非法猎捕等各类案件和违法犯罪行为。同时,为了服务好宁夏作为全域旅游省区,该法庭还负责审理旅游区内涉及的旅游合同、旅游服务、旅游消费等民事案件,妥善化解旅游发展中的各类矛盾纠纷,为打造全域旅游精品品牌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目前,西夏区法院已抽调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审判人员组成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并计划邀请环保专家前期指导观摩环境资源类违法案件的审理。
责任编辑: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