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关键词之十:认罪认罚
2018-01-05 09:32:3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认罪认罚
  • 樊崇义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2017年,全国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稳步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通过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办理刑事案件的质量与效率显著提高。

  樊崇义点评:2016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决定,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北京等18个城市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对自愿如实认罪、真诚悔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从宽、从简、从快处理。

  这项改革,是深化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构建科学刑事诉讼体系的需要,开创了刑事诉讼制度科学化、民主化的新局面。改革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为切入点,规范审前分流的撤销案件和不起诉程序,构建速裁程序、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有序衔接的多元化审判程序体系,实现诉讼程序与案件难易、刑罚轻重相适应,符合国情实际,也符合世界潮流。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使真正有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获得从宽处理,减少社会对抗,提高诉讼效率。

  要深化对值班律师重要性的认识。这是试点合法正当性的保障,是确保被告人认罪认罚自愿性的基础。要进一步明确值班律师职能定位,赋予值班律师阅卷权,同时建立考核惩戒机制,保障值班律师依法规范有效履职,提升法律帮助质量。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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