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司法政策之八
2018-01-08 09:25:3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

  公布时间

  2017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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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促进司法公正,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案件审判中的辩护作用。

  内容导引

  《办法》共26条,规定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保障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被告人没有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派驻的值班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要求依法保障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为辩护律师履行职责提供便利。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顾永忠:

  刑事案件律师辩护率低,一般只有30%左右,这是制约我国刑事诉讼制度法治化、现代化的瓶颈,也是影响人权司法保障、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不利因素。面对这一突出问题,2017年4月司法部负有担当精神地提出逐步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但这对当下司法制度和司法资源提出了巨大挑战。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共同发布《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具有多方面的重要意义:其一,《办法》为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从构想变成实践迈出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步,表明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携手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共同意志。其二,《办法》在我国尚不能在刑事诉讼全过程实现律师辩护全覆盖的现实条件下,首先从审判阶段突破进行试点,既体现了务实态度,也表现出创新精神。其三,《办法》从司法行政机关和法院两个方面对如何实现审判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提出了各项具体要求,其中不乏改革创新之举,对于将来在刑事诉讼全过程实现律师辩护全覆盖具有探索和示范意义。当然这项工作刚刚开始,还处于试点阶段。我们应当清晰地认识到,即使在审判阶段实现律师辩护全覆盖也将面对诸多困难和巨大挑战。在推进过程中要充分认识到,律师辩护全覆盖不仅要求每个刑事案件有律师参与,更要保证律师辩护不走过程,切实发挥辩护作用。
责任编辑:刘瑞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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