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自由贸易试验区法庭获批 促自贸区建设
2018-01-22 09:25:5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余建华
  日前,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正式批复同意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法庭,同意宁波海事法院舟山法庭更名为宁波海事法院自由贸易试验区海事法庭。据介绍,自由贸易试验区法庭未来将管辖与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相关联的贸易、金融、知识产权等商事纠纷。

  “这是自贸区法治建设的重要节点,法庭的设立将对优化自贸试验区法治环境,服务舟山工作大局,推进国家战略的实施具有重要意义。”舟山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自贸区法庭的顺利获批为法院更好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奠定了组织基础。

  2017年以来,舟山中院高度重视自贸区建设司法服务保障工作,成立由院长为组长的工作小组,开展自贸港区司法机构设置、团队组建、纠纷类型应对等相关分析研究工作,并与上海财大签订院校合作协议,邀请专家授课,举办“自贸港区法律服务保障研修班”,增加自贸区司法智力储备。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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