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宗仁任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2018-01-22 20:17:14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官微
  2018年1月21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副处级(四级高级法官)以上干部大会。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长曾一春宣读了中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杨宗仁同志任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的决定。内蒙古高院院长胡毅峰主持会议,内蒙古高院党组书记杨宗仁作表态发言。

  【杨宗仁简历】

  杨宗仁,1966年5月出生,蒙古族,辽宁阜新彰武人,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毕业,法学博士学位。1987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在辽宁外语师范专科学校、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工作。

  2004年2月,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学院常务副院长、审判员;

  2005年3月,任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2年1月,任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4年11月,任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6年8月,任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司长;

  2017年8月,任北京海关党组书记、关长;

  2018年1月,任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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