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法院执行打出组合拳 祖孙四人得赔款
2018-02-02 15:56:13
     中国法院网讯 (李世林 陈明)  “你们把赔偿款执行了,还专门跑这么远送过来,该怎么感谢你们呀!”日前,年近80岁的申请执行人杨某甲眼含热泪地对河南省潢川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李世林说。

  2015年7月,杨某某无证驾驶向王某借来的吉利轿车,在潢川县某村境内逆向行驶时,将相对方向的杨某甲、杨某乙、候某甲、候某乙祖孙四人撞伤。经法院判决,杨某某和王某共应赔偿杨某甲等四人18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杨某某、王某仅赔偿7万元,杨某甲四人向法院申请执行剩余赔偿款。

  执行案件立案后,经法院网络财产查控系统查询,两名被执行人除王某所有的这辆肇事吉利轿车外,二人均无其它财产可供执行。2017年9月11日,被执行人杨某某、王某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潢川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实施信用惩戒,限制其高消费行为。此后,执行人员又利用媒体的“头条弹窗”功能将杨某某、王某在其熟人圈进行精准曝光。这些措施让杨某某和王某感受到了强大的压力。最终,二人主动和四名申请人协商并达成和解,并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向法院交纳了65000元赔偿款。

  因四名申请人家住两县交界的偏远农村,执行人员李世林特地连夜驱车将执行款送到申请人手中,在凌冽的寒冬中给申请人送去了一份温暖。
责任编辑:陈思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