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调对接 方便快捷
——人民法院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改革综述
2018-03-14 10:26:2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俏
吕韶文 制图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平安建设的重要方面,也是国家法治化发展水平的重要标杆。

  “眉山经验”“潍坊经验”“马鞍山经验”,这是3月9日下午,周强院长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提到的三个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工作经验。

  而这三个经验为什么备受代表关注,被首席大法官在报告中提及?

  定位:治理能力现代化

  “我国社会矛盾纠纷类型、特点、规律发生了新的变化,社会矛盾纠纷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客观上要求解决矛盾纠纷的机制必须多层次和多元化。”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街道办事处宋砦村党总支书记宋丰年说。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2015年10月13日,十八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从法院系统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制度体系,上升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行动。

  2016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总结了人民法院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发展的历史经验,明确了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对完善诉调对接平台建设、健全诉调对接制度、创新诉调对接程序、促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发展等提出了系统的指导意见。

  推进:全社会力量总动员

  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是人民法院深化司法改革、实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

  3月9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周强院长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对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作了介绍——

  推广四川“眉山经验”、山东“潍坊经验”、安徽“马鞍山经验”,强化诉调对接,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引导当事人选择调解、仲裁等方式化解矛盾。联合司法部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完善律师调解制度。坚持合法自愿原则,各级法院通过调解方式处理案件1396.1万件。建立全国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及时便捷化解纠纷。

  “‘眉山经验’的最大特点在于理念先进、方法可行、实战实用,已在部分省市、市州、区县广泛复制、推广,生命力不断彰显。”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文广旅新局文艺创作办公室副主任何学彬说。

  最高人民法院进一步提升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精细化水平,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从单一现场调解,向远程视频、在线调解等信息化、智能化调解模式转变,积极推动构建中国特色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努力促进社会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进一步提升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智能化水平,为提升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智能化水平提供强大科技支撑。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医院急危重症中心主任陈玮的另一个身份,是柯城区人民法院的特约监督员和人民调解员。她表示,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的化解,充分发挥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作用,打造智慧法院,借助互联网提高审判执行效率。

  “远隔千里解矛盾,足不出户化纠纷。”陈玮介绍,目前柯城区法院正试点推广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建设,这是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的创新和发展。

  创新:调解平台多样化

  “居民有困难该找谁?请到社区找余梅。”余梅是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新村街道梨树园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2015年1月正式成立的“余梅工作室”远近闻名,2016年8月,“余梅工作室”入驻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法院,成为法院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的得力助手。

  “我觉得这个机制特别接地气,也是老百姓特别需要的一种调解平台。”余梅说,工作室的建立让大家不仅能够很直接、便捷、顺畅地交流、联系和互动,而且能让老百姓对法院工作的公正、公开、公信有了直接、直观的感受,也提高了法院在老百姓心里的存在感。

  对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继续推进,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黑河市委副书记、市长谢宝禄建议,要建立并综合运用律师调解、政府调解等机制,减轻司法审判压力。

  宋丰年则提出,要通过立法,来推进机制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也有利于促进矛盾纠纷的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法治化、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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