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因债务纠纷开车撞人致伤被判刑二年
2018-03-15 14:55:12
     中国法院网讯 (左禄山 黄建兴)  因几万元借款未还,债主竟开车撞人。近日,江西省金溪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二年。

  经审理查明,高某因个人债务纠纷多次要求徐某偿还借款,并发短信威胁徐某。2017年9月7日8时许,高某驾驶汽车到徐某住处要求徐某偿还借款,两人发生争执后,徐某在高某车前说“有本事把我撞死”,随后高某驾驶汽车撞击徐某,徐某倒在车辆引擎盖上后摔落在地。高某将车停在原地,之后被公安机关抓获。经鉴定,徐某的身体损伤程度评定为轻微伤。案发后,高某与徐某已达成谅解协议。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高某因债务纠纷威胁他人,并且驾驶机动车故意撞击被害人,致使被害人受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被告人与被害人系多年朋友,仅因债务纠纷而一时气愤撞击被害人,犯罪情节较轻;被告人属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构成自首,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与被害人已达成债务清偿协议,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害人本身具有一定过错,对被告人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娜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