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受贿 滥用职权
安徽省民委原副主任沙圣虎获刑九年
2018-04-03 09:45:5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周瑞平 黄锋
  近日,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安徽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原副主任沙圣虎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沙圣虎犯贪污罪、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12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1998年至2012年,被告人沙圣虎利用其担任金寨县县长、金寨县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安徽天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20余家单位在土地出让、项目建设、规划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上述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给予的现金、购物卡等财物,共计227.3万元。1998年至2010年,被告人沙圣虎利用担任金寨县副县长、县长,金寨县委副书记、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黄某等下属在个人职务晋升、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20余人给予的现金、购物卡等财物,共计31.2万元。2013年至2015年,被告人沙圣虎在调任安徽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隐瞒其家庭于2006年已在合肥市购买住房的事实,以其在合肥无住房为由,采取隐瞒购房事实、变造申报材料、虚报购房时间等手段,骗取财政拨付的宿舍租赁费、住房货币化补贴共计15万元。2005年和2009年,被告人沙圣虎在担任金寨县县长、中共金寨县委书记期间,违反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的相关规定,决定向安徽人和木业有限公司、安徽金安不锈钢铸造有限公司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267.8万余元。
责任编辑:李宁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