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检察机关成立职务犯罪检察官办公室
负责与监察机关进行办案衔接并对受理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审查
2018-04-18 16:24:09 |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 作者:黄安琪 朱翃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1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为保障检察机关刑事诉讼与监察机关调查的高效衔接,实现办案专业化,上海市三级检察院共设立了21个职务犯罪检察官办公室,全面对接监察委员会办案。

  据悉,2017年11月,全国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全面推开后,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部门已整体转隶进入监察机关,职务犯罪案件统一由监察机关调查完毕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并采取强制措施。

  据上海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职务犯罪检察官办公室作为检察机关从事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的专门化办案组织,负责与监察机关进行办案衔接并对受理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审查。

  职务犯罪检察官办公室具体职能包括:其一,提前介入案件,即通过提前熟悉了解案情,提出补充完善证据的意见建议,就案件移送、办理程序与监察机关进行沟通交流。

  其二,审查决定逮捕和决定其他强制措施,对决定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由检察机关通知公安机关执行。

  其三,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职务犯罪检察官办公室审查案件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提起公诉并出庭履职。

  其四,对职务犯罪的法律适用和相关政策法律的研究,职务犯罪检察官办公室在办案过程中研究学习新出台的法律及政策适用,总结先进经验做法,不断完善办案流程、优化案件成效。

  此外,还包括协助开展职务犯罪的普法工作,配合协助监察机关对案件相关单位和个人开展职务犯罪普法,以案说法,发挥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功能。

  据了解,职务犯罪检察官办公室的检察官均来自公诉办案一线,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较强的业务能力和丰富的职务犯罪公诉经验,每个职务犯罪检察官办公室由1名资深公诉人担任主任检察官,统一指挥检察官办案。
责任编辑: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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