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钟山:非法传销要不得 害了亲人又害己
2018-05-29 14:24:44
庭审现场图。
     中国法院网讯 (朱林)  俗话说“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它的意思是说亲人之间能够很好地团结一致,通力合作,相互信任,可以把一件事做到最好。但是如果把这句话用在非法传销活动中,那么,不管是“亲兄弟”还是“父子兵”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近日,广西钟山县人民法院对该院审理的一起特大传销案件进行宣判,21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被判处五年至一年七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罚金最高达30万元。

  据了解,当天宣判的21名被告人分属广东某地的五个传销体系,全部为传销体系内的上层“老总”。其中有夫妻档、父子档、兄弟档,大部分为初中学历。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潘某娥、梁某忠等21人名被告人自2012年至2015年期间,先后在北海市以“纯资本运作”、“1040工程”、“百企入桂”名义进行传销活动,通过鼓吹“纯资本运作”是国家扶持的行业,加入该行业可以获得巨额回报,邀请亲戚、朋友到北海市考察投资项目,诱使他人购买虚拟份额加入“纯资本运作”,形成金字塔型上下线传销网络结构,由上线人员对下线人员缴纳的申购款按固定方式进行瓜分,不断骗取财物。该传销组织发展至今,体系已极其庞大,涉案金额特别巨大。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潘某娥、梁某忠等21名被告人以“纯资本运作”、“1040工程”等名义,要求参加者缴纳申购款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规定,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李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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