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开启黑龙江省林区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新征程
黑龙江省林区中级法院举办第三届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研讨会
2018-05-31 14:29:28
会议现场图。
     中国法院网讯 (李海涛)  5月31日,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在亚布力重点国有林管理局举办了黑龙江省林区法院第三届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研讨会暨司法实践基地工作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的部署和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启黑龙江省林区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新征程。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大伟、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党委副书记马建路、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颖辉出席研讨会,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和第二巡回法庭派员参加。出席研讨会的还有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业务部门、吉林省延边林区中级法院、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黑龙江省林业公安局的负责同志,黑龙江省林区中院和23个林区基层法院的负责人及从事司法调研人员。黑龙江大学法学、东北林业大学从事环境资源法学研究的专家学者应邀与会。

  研讨会上,与会嘉宾和代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牢记为秀美林区添绿护航使命,不断探索环境资源审判和司法服务新模式,以苇河林区基层法院为试点,在环境资源刑事审判中全面推行司法生态修复机制,形成了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合力,取得良好会议效果。同时,代表们还广泛讨论了黑龙江省林区法院作为最高法院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的工作推进情况,分析问题、总结经验,达成两级法院全力推进林区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的共识。研讨会期间,还组织召开了“最高法院林权和水资源纠纷审判专题调研座谈会”,最高法院调研组同各与会单位和部门的代表进行了座谈,了解到国有林区的相关情况,并组织与会人员参观了苇河“赔偿林”植造基地。

  据了解,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全国法院首批也是黑龙江省首个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在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方面创造了多个全省首次:2016年黑龙江省林区法院举办了全省首届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研讨会;2017年在全省首次启动司法生态修复机制;2018年5月挂牌成立全省第一个司法生态修复基地;本届研讨会是全省首次举办四级法院共同参与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研讨会。

  此次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研讨会的举办,充分体现出林区法院紧跟新时代步伐,迅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忘保护绿水青山和生态环境资源的初心和使命,勇于开启林区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新征程的担当精神。正像黑龙江省林区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颖辉讲的,目前全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特别是林区法院体制改革正处于关键阶段,林区法院人要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体现和贯彻到司法审判各领域、各环节,全面贯彻保护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新发展理念,凝心聚力、勇于创新,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携手为建设美丽中国、建设美丽龙江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李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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