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法院:公开审理宣判贩卖运输毒品案件
2018-06-27 09:05:07
     中国法院网讯 (李军委)  为贯彻“六反十打”专项行动精神,展示打击毒品犯罪威慑力。在“6·26”国际禁毒日,陕西省兴平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张某某涉嫌贩卖毒品一案,并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全程直播。

  兴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张某某染上毒瘾后,数次被强制戒毒。其自2017年11月以来8次向魏某某、王某某、刘某某三人出售毒品海洛因,共计0.8克,获利1300余元,均用于吸食毒品。在庭审中,被告人张某某当庭认罪、悔罪。该案由合议庭合议后择日宣判。

  同日,兴平法院还公开宣判张某运输毒品一案,张某吞食毒品海洛因后,于2018年2月底从昆明乘坐飞机到达西安咸阳国际机场,被兴平市公安局民警抓获,之后,张某从体内排出毒品胶囊348.4克。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兴平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后,认为张某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责任编辑:李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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