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中院:首例破产案公开选任管理人顺利完成
2018-07-02 15:54:08
     中国法院网讯 (李颖萱)  6月29日,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岳阳华瑞丹枫酒店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选任工作会,这是该院实施《破产管理人选任办法》以来,首次采用公开竞任方式决定破产案件管理人。

  岳阳华瑞丹枫酒店有限公司因资不抵债,于今年5月22日向岳阳中院申请破产清算,5月28日,岳阳中院依法裁定受理该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岳阳中院根据《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及《岳阳法院破产管理人分级管理和选任办法(试行)》,决定采取竞争方式选任管理人,并在相关网站平台发布公告。竞选公告发出后,在规定时间内湖南忠民律师事务所、湖南金球律师事务所、湖南碧灏律师事务所、湖南昌言律师事务所等四家机构报名并递交资料。岳阳中院专门成立了由纪检监察部门、司法技术部门、民事审判第二庭组成的评议小组。

  选任工作会上,四家机构代表先后上台作竞选发言,评议小组从机构的人员力量、对破产公司反救具体实施办法、股权管理等多个角度分别进行了提问。经评审委员小组多次探讨商议、全面审议评定,最终通过现场摇号确定由湖南昌言律师事务所担任该案破产管理人。

  当天,岳阳市政法委执法监督室、岳阳市律师协会代表到场旁听。
责任编辑:李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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