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风车尽暗藏陷阱 豆蔻少女路遇猥琐男
2018-07-11 16:19:44
     中国法院网讯 (钟琰 尹淑艳)  放学回家路上,被告人汪某以邀女学生搭乘顺风车为由,骗得被害人小李(女,13岁)乘坐其车辆,后在车内对小李强制猥亵。近日,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猥亵儿童案,对被告人汪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017年9月,被告人汪某驾驶面包车途经芦溪县某路段时,见路上有多名放学回家的女学生,遂上前搭讪被害人小李,并邀其搭车,小李因担心走路回家太晚便上了车。随后汪某驾车带着被害人小李在一马路边停车,并在车内对小李进行了强制猥亵。因正好当时有一辆车从旁边经过,小李大喊“救命”,汪某才让小李下车。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汪某以追求刺激、满足性欲为目的,明知被害人李某系未满十四周岁的女学生,仍对其进行强制猥亵,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根据被告人汪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认罪态度、悔罪表现,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未成年人要加强安全意识培养,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提高警觉预防性侵害,遭遇侵害应与家长沟通,及时报警。
责任编辑:李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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