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擎利剑斩毒魔
2018-07-15 14:08:0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余建华
  受国际毒潮泛滥和国内各种因素的影响,今年浙江省毒品犯罪仍呈高发态势。面对依然严峻的禁毒形势,浙江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运用刑罚惩治毒品犯罪。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介绍,2017年全省法院共计审结各类毒品案件5616件,判决罪犯7096人,其中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的有863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有616人,三年以上不满五年的有714人。

  多次零包贩卖毒品

  被告人谢宗贵因吸毒先后两次被强制戒毒和行政拘留。因犯贩卖毒品罪先后于2001年5月、2008年1月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2011年9月20日刑满释放。2015年中下旬至9月中旬,被告人谢宗贵在海盐县武原街道,先后向吸毒人员徐某、宋某、冯某分别贩卖甲基苯丙胺(冰毒)1克,共计3克。

  法院认为,被告人谢宗贵先后3次向他人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约3克,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谢宗贵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重新故意犯罪,系累犯,又系毒品再犯,应对其从重处罚。2017年8月29日,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谢宗贵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9000元。

  ■典型意义

  人民法院在坚持依法严惩走私、制造毒品、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毒品犯罪的同时,也注重严惩多次零包贩卖毒品(10克以下)、引诱、教唆、欺骗、强迫吸毒及非法持有毒品等末端犯罪。对累犯、毒品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该重判的坚决重判,即使本次毒品犯罪情节较轻的,也要从严惩处。本案谢宗贵属于典型的零包贩卖毒品的末端犯罪,虽然仅贩卖甲基苯丙胺3克,但是其贩毒3次,情节严重,法定刑升格应依法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谢宗贵还因犯贩卖毒品罪两次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但其不思悔改,出狱后又重操旧业,继续贩毒,主观恶性极深,拒不认罪,无悔改表现,应依法重判,故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较好地贯彻了严惩零包贩卖毒品等末端毒品犯罪的刑事政策。

  私存戒毒替代品

  2017年2月,被告人谢修好每次前往治疗点服用戒毒替代物美沙酮时,将部分美沙酮含在嘴里带出服药点后再吐出储存起来。后谢修好将储存的美沙酮存放在他人家中的冰箱内保存。同年5月9日,公安民警在上述冰箱内查获两瓶矿泉水瓶装的美沙酮,重505.2克。2017年5月11日15时许,谢修好在自己家中院子里,分别将价值约人民币100元的海洛因贩卖给谢某雨和谢某毫。

  法院认为,被告人谢修好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贩卖少量毒品,又非法持有美沙酮,数量较大,其行为已分别构成贩卖毒品罪和非法持有毒品罪。谢修好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前又犯贩卖毒品罪和非法持有毒品罪,系毒品再犯,予以从重处罚,并与前罪实行数罪并罚,于2017年11月29日作出判决,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谢修好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与原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的余刑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7万元。

  ■典型意义

  为减轻吸毒者对海洛因的依赖,控制艾滋病在吸毒者之间的传播,并减少与毒品有关的违法犯罪,我国在吸毒人群中开展美沙酮维持治疗工作。美沙酮是一种人工合成的、被国家严格管制的麻醉药品,是刑法意义上的毒品,具有和吗啡类似的作用,但是却不那么容易成瘾,因此可以将美沙酮作为吗啡成瘾者的替代治疗药物,服用美沙酮口服液可以有效地控制海洛因、鸦片毒瘾达24小时或者36小时。美沙酮维持治疗是指通过较长时间或者长期服用美沙酮口服液来治疗吸毒者的海洛因成瘾,同时配合心理治疗、行为干预等综合措施,以最终达到减少毒品危害和需求的目的。

  美沙酮在医学上是一种戒毒维持治疗的替代药物,但是在法律上属于毒品。根据我国刑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非法持有美沙酮200克以上或者贩卖美沙酮的,即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或者贩卖毒品罪,故美沙酮只能在医院的美沙酮维持治疗点当场服用,不得将美沙酮私自携带出去。谢修好私自将美沙酮携带并储存的行为已经触犯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的规定,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同时,对于刑满释放后短期内又实施贩毒犯罪,或者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有实施毒品犯罪的再犯,应当从严从重惩处。本案被告人谢修好具有长期吸食海洛因,10余次因吸毒被行政拘留,5次被强制隔离戒毒,且因贩毒被判刑等从重处罚情节,法院决定执行其有期徒刑十年八个月,较好地体现了对这类犯罪从严惩处的刑事政策。

  自留地里种植罂粟

  2016年底,被告人徐福妙在自己山上的田地里种植罂粟,供自己食用。2017年4月8日,民警在上述地点发现该批罂粟种植物,于是对正在附近务农的徐福妙进行排查性询问,后徐福妙主动交代其种植该批罂粟的事实。经依法铲除清点,该批罂粟共计2243株。

  法院认为,被告人徐福妙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徐福妙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徐福妙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予从轻处罚。于2017年7月18日作出判处,被告人徐福妙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典型意义

  经过多年的禁毒宣传,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案件大幅度减少,但是仍有个别人抱着侥幸心理,有些是听说罂粟能治病,有些是为了自己食用,有些是为了欣赏罂粟美丽鲜艳的花朵而非法种植罂粟,无论动机是什么,均是违法犯罪行为。我国刑法严禁任何人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其中非法种植罂粟500株以上不到3000株或者200平米以上不满1200平米、尚未出苗的,即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本案被告人徐福妙在自家山上非法种植罂粟2243株,虽然其自称是为了食用,但已经触犯刑律,构成犯罪,法院鉴于其有自首情节,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诱骗未成年人吸毒

  2017年1月12日下午,被告人叶小杰在文成县大峃镇林某家当着未成年人王某、林某等人的面使用自制“冰壶”以烫吸的方式吸食甲基苯丙胺(冰毒),并以“兴奋剂”、“吸了提神”等名义欺骗未成年人王某、林某以烫吸的方式吸食甲基苯丙胺。2017年2月15日,叶小杰主动投案,但未如实供述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叶小杰欺骗两名未成年人吸食甲基苯丙胺,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欺骗他人吸毒罪,于2017年8月10日作出判决,被告人叶小杰犯欺骗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典型意义

  据调查研究,吸食冰毒一次就能成瘾。浙江省目前现有吸毒人员9.8万人。大部分吸毒者是从青少年时期开始染上毒品的,从吸食第一口毒品开始上瘾,一发而不可收。有许多人是因为被人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吸毒而走上吸毒之路,甚至犯罪。故人民法院注重严惩引诱、教唆、欺骗、强迫他人吸毒等犯罪,特别是对引诱、教唆、欺骗、强迫未成人吸毒的,更是从重处罚。本案中,被告人叶小杰欺骗两名未成年人吸毒,其行为已构成欺骗他人吸毒罪,故对叶小杰应依法从重处罚。

  在他人酒杯中投放冰毒

  2016年6月22日15时许,被告人王忠良在宁波市镇海区某KTV包厢内喝酒时,因琐事记恨一同在此包厢内喝酒的被害人杨某,趁杨某中途上厕所不备之际,在杨某酒杯中放入甲基苯丙胺(冰毒)。后杨某在未察觉其酒中被放入了甲基苯丙胺的情况下将酒喝下,随即出现胸闷、烦躁不安等症状后被送医就诊。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忠良欺骗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欺骗他人吸毒罪。鉴于王忠良自愿认罪,依法可从轻处罚。于2018年4月25日作出判决,被告人王忠良犯欺骗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典型意义

  一朝吸毒,终身想毒。人一旦染上毒品,首先是毁灭自己,长期吸毒将彻底摧毁一个人的肉体与精神系统;其次是祸及家庭,为购毒倾家荡产,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最后是危害社会,吸毒与犯罪是孪生兄弟,长期吸毒丧失工作能力,为有钱购毒而进行盗窃、抢劫等违法犯罪活动,甚至因精神障碍而毒驾肇事、寻衅杀人等暴力犯罪。上述案中,被告人王忠良因记恨他人,在他人的酒杯中投放毒品,其行为已构成欺骗他人吸毒罪,法院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较好地体现了对这类犯罪从严惩处的政策。

  为毒资入室抢劫杀人

  被告人戎伟军因常年吸毒经济拮据,产生到所住小区的居民家中盗窃之念。2015年12月23日12时许,戎伟军经踩点确认该小区9幢103室家中无人,遂采用架梯攀爬、砖块破窗等方式进入该户。戎伟军在屋内二楼翻找财物时,遇女主人曹某回家,戎伟军即将准备上楼查看并在喊叫的曹某推倒在地,并用木质方凳猛击曹某头部,木凳破碎后又抓住曹某衣领将其头部连续撞击地面,致曹某当场死亡。戎伟军从曹某处劫得现金、翡翠戒指、平板电脑等共计价值2285元的财物后逃离现场。当日下午,戎伟军用赃款购买毒品吸食。

  法院认为,被告人戎伟军为获取购毒资金而入户盗窃,被发现后当场实施抢劫,并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戎伟军犯罪手段残忍,犯罪情节恶劣,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严惩。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戎伟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后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戎伟军被执行死刑。

  ■典型意义

  随着吸毒人数的增加,为获得购毒资金而实施的抢劫、抢夺、盗窃等侵财型犯罪,以及因吸毒后行为失控诱发的杀人、伤害、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交通肇事等次生犯罪均有发生,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针对这一现状,浙江法院注重依法严惩涉毒引发的次生犯罪,该重判乃至判处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被告人戎伟军因无钱购买毒品而产生到居民家中盗窃之念,被发现后将他人杀死,犯罪情节特别恶劣,从严惩处被判处死刑。另外,毒品属于精神活性物质,吸毒后易导致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作案时行为的辨认和控制能力会减弱。但是从法律角度看,行为人明知吸毒会导致精神障碍而仍故意吸毒,以致引发其他犯罪行为,对这种故意自找的行为亦应依法惩处,世界各国莫不如此。

  ■记者观察

  发挥审判职能 运用刑罚惩治

  近年来毒品犯罪案件数量和判决毒品犯罪分子人数均持续增长,毒品消费市场仍在扩大,涉毒次生犯罪危害不断增大,毒品犯罪形势依然严峻。

  针对当前毒品犯罪的形势和特点,浙江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运用刑罚惩治毒品犯罪,加大毒品犯罪打击力度,保持高压、形成震慑,有效遏制了毒品犯罪的高发蔓延态势,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从严惩处。在犯罪类型上,浙江法院加大对走私、制造毒品和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犯罪的惩处力度。在犯罪主体上,对毒枭、职业毒贩、累犯、毒品再犯等罪行严重、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犯罪分子;对于曾因实施严重暴力犯罪被判刑的累犯、刑满释放后短期内又实施毒品犯罪的再犯,以及在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又实施毒品犯罪的再犯,严格体现从重处罚。

  浙江法院在依法打击走私、制造毒品、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毒品犯罪的同时,严惩对多次零包贩卖毒品、引诱、教唆、欺骗、强迫他人吸毒及非法持有毒品等末端毒品犯罪;严惩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贩毒、容留未成年人吸毒、教唆、引诱、欺骗未成年人吸毒的犯罪。对于引诱、教唆、欺骗、容留未成年人吸毒的,一律从重处罚。

  浙江法院依法严惩吸毒人员为获得购毒资金而实施的抢劫、抢夺、盗窃等侵财型犯罪,以及因吸毒后精神障碍而诱发的杀人、伤害、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交通肇事等涉毒次生犯罪,特别是对其中犯罪情节恶劣、社会危害大、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的被告人,依法适用重刑直至死刑。

  同时,浙江各级法院还利用审判资源优势,对典型的毒品犯罪案件利用浙江法院网进行庭审直播;为配合青少年毒品教育预防教育工程,部分基层法院的刑庭庭长还兼职担任当地中学的法制课老师,定期走进校园开展禁毒法制宣传。在“6·26”国际禁毒日期间,部分法院对毒品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并利用法院微信公众号、法院微博等向社会公众介绍毒品犯罪及次生犯罪的严重危害,深化社会公众对毒品危害的认识。
责任编辑:李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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