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法院法官进苗寨调解一起物权纠纷案
2018-08-22 09:36:2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陶琛
  • 干警背上国徽前往当事人家中。
  • 在当事人家中挂国徽。
  • 书记员石瑶向案件当事人用苗语宣读询问笔录。
  近日,湖南省花垣县人民法院龙潭人民法庭的干警们驱车加步行,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路程来到苗族群众聚居的牛星村,调解一起物权纠纷案件。由于当事人生活地距离法院路途遥远,且双方当事人都是年近八旬的老人,干警决定把法庭搬到当事人的家门口。

  原告麻某英认为其堂兄麻某强于2011年侵占了属于她父母于70年前修建的木制老房子,要求麻某强停止侵占房屋。经过法庭干警的初步调解,虽然双方没有达成一致的意见,但是对法官上门帮他们处理矛盾纠纷这种工作方式十分感激,称他们是“麻汝”(苗语:好)法官。龙潭法庭的干警也表示像这样的纠纷没有一次就调解好的,双方当事人年纪较大,矛盾时间又比较长,要多跑几次,多做几次调解工作,争取顺利地解决矛盾。
责任编辑:李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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