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学军:用心办好每一个案件
2018-09-07 16:09:2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周琦 孙楠
黄学军给当事人做调解工作。 欧伟平 摄 人物小档案 黄学军,女,汉族,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被授予“全国三八红旗手”“2005中国法官十杰” “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优秀女法官”等荣誉称号,被中宣部、司法部、中央电视台评为“2006年度十大法治人物”。
  走进黄学军的办公室,办公桌上除了各种行政公文和法律文书还有一叠叠的案卷,一件打理得很整齐的法袍挂在身后的柜门上,特别显眼。

  自2010年担任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之后,黄学军分管着五六个部门,每天光是参加各种各样的会议、批阅行政公文、签发法律文书就够她从早忙到晚了。但是,在她的内心深处,她就是一名普通的人民法官,审理案件是她的本职工作。

  10年前,黄学军就因为善于灵活运用调解,保护弱势群体,被誉为“最善于定分止争的法官”。如今,走上领导岗位的她,穿上法袍,坐在审判席上,仍然保持着当年的办案风格。

  2017年,佛山一家公司外地销售网员工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并赔付高额的赔偿款。一审法院判决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公司不服,提出上诉,案件分到了黄学军手上。在认真翻阅了案卷后,凭着多年的办案经验,黄学军立即觉察到这起案件的敏感性:当事人明知道公司要撤场,还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提出很不现实的高额赔偿,并到当地的信访、综治等部门多次上访,给公司施加压力,如果处置不当,当事人很可能会采取更加过激的行为。于是,她提醒书记员多留神,在跟这名当事人沟通时要耐心、细心。她自己则是本着一贯的工作方法,反复跟当事人进行沟通,释法说理,并多次跟当地的镇街、信访、综治部门联系。刚开始,当事人很偏激,坚持自己的诉求,还不断提出其他无理的、过分的要求。黄学军很有耐心地反复向他解释:“公司已经撤场,继续履行合同已经没有可能,而且,你提出的赔偿金额太高,完全不现实。”对于当事人提出的其他要求,则是尽可能予以支持和帮助。黄学军的耐心、细心和诚恳打动了当事人,当事人终于同意调解,这场纠纷得到圆满的解决。

  “这起案件的调解是费了很大劲的,电话都不知道打了多少,双方对最后的结果都很满意。”该案的另一名合议庭成员、民四庭副庭长周芹在回忆该案的办案过程时,表现出对黄学军由衷的佩服。

  “作为一名法官,扎扎实实地办好每一个案件,就是我的本职工作。”无论是在什么岗位,这是黄学军对自己的要求。

  2011年以来,黄学军担任审判长及参与审理的案件多达200多件,大部分是重大疑难复杂和棘手的案件,其中包括吉尼斯世界纪录有限公司与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奇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等。

  “审理每一个案件,首先要公平公正、合法合情合理,同时也要注重社会效果。”这是黄学军一直以来的办案理念和追求。她的这种理念和追求深深地影响着她的同事们。

  法院的立案、审判和执行各环节,因专业分工不同,各部门在职能行使中,虽能各司其职,但协调配合不够。同时职能分工不明确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工作效率。

  2014年初,黄学军分管立案、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当时,院党组经研究,决定让她牵头来理顺关系、明确责任,建立长效的工作机制。

  接到任务的黄学军率领民事审判、研究室、审管办、执行局等部门的业务骨干深入开展实地调研和考察学习、研究理论文献、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关于加强立案审判执行协调配合工作规程》,妥善解决了各部门之间职能交叉、重叠的问题,增强了全院立审执工作的整体性、协调性和同步性。

  2016年,佛山中院党组决定按照高起点划分、高标准建设、高质量要求的原则,推动诉讼服务中心升级改造,黄学军被院党组任命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前期调研、规划设计、施工改造、试行验收等每个环节都倾注着黄学军和她的同事们的心血。经过大半年的努力,佛山中院的诉讼服务中心投入使用,建成了实体虚拟、网上网下、线上线下相融合的“一门式、综合性、立体化”诉讼服务新平台,并在全省法院作经验介绍和推广。

  不仅如此,在黄学军的牵头下,佛山中院先后出台和制定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和指导性意见。

  正是这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指导性文件,逐步使佛山中院民商事审判的各个领域和环节得到了规范和完善。

  严谨、较真、细致是黄学军的工作风格,无论是办案,还是处理政务,她都是这样严格要求自己,也是这样要求她的“下属”们。在同事们的眼中,黄学军对工作追求完美,近乎苛刻。

  “报给黄院长的每一份文件,我们都要反复审核、校对,尽管这样,她也经常给我们指出问题、挑出毛病。”民三庭副庭长郑正坚深有感触。

  有一次,民三庭起草了一份白皮书,全文有几万字,从起草到成文,经过反复斟酌、修改、校对,然后送黄学军签发。黄学军用一周的时间,把白皮书从头到尾、逐字逐句地审定了一遍,用笔在书上作了多处修改和更正,连几处标点符号都没有放过;有些改动的地方,怕同事们看不明白,还用便签纸注明修改的理由和意见。

  “我拿到审改过的白皮书,看到被修改过的细节,心里很愧疚,也很折服,黄院长这份认真和严谨,也时刻提醒着我们。”后来,郑正坚在民三庭的会议上经常会讲起这件事,以提醒和教育大家。

  “凡是送给黄院长阅的稿子,我都会反复看过,有时在送去她办公室的路上都要再翻一遍,就怕其中还有错漏。”吴健南因为做过黄学军的书记员,深知她认真的工作作风,因此也非常注意细节。

  与工作中的严肃、较真相反的是,私下里的黄学军在同事们的眼里是一位和蔼可亲、人情味很足的大姐。

  因为在佛山中院工作时间长,上上下下都跟黄学军很熟,加上她又很和气、没有架子,大家都喜欢找她聊天、诉苦,甚至提意见、谈看法。私下场合也没人把她当院领导,都是“军姐”长“军姐”短地叫着。

  一些刚进单位不久的小年轻也喜欢往黄学军办公室跑。因为黄学军每次跟他们谈完工作后,都会再聊上几句,问问“最近怎么样?有没有什么困难”“要注意身体”等嘘寒问暖的话。

  “我还真没觉得自己是个什么领导,跟大家一样,我就是一个普通的法官。”黄学军很真诚地笑着说。

  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我是1988年进入法院工作的,担任了20多年的民事法官。在这20多年里,透过法庭这一窗口,深刻体会了改革开放给中国社会带来的巨大发展变化,也见证了在改革大背景下司法体制的发展变迁。同时,也深深感受到社会转型时期秩序的重构、价值的多元给人们思想和行为带来的改变,以及由此投射到司法审判中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当前,许多矛盾、问题的产生往往受历史背景、经济、社会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在司法审判中,如果单纯从法律技术角度去分析、处理,有时难以有效解决,甚至会引发更多问题。作为裁判者就要对国情、社情、民情有更加深入的了解,既善于从法律视角依法办事,又善于从社会视角处理问题,只有这样才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信服法律权威。

  在这样的背景下,当代法官的时代角色需应时而变,除了要当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之外,还应做好社会价值规范的引导者。要更加珍视司法裁判对社会行为的规范和指引作用,通过典型案例表明司法的态度,从而引导人们对社会生活中一些行为进行价值判断。像佛山中院审理的“芭蕉案”以及受到媒体广泛关注的“电梯劝烟猝死案”等,这些案件的裁判结果引起热议和关注,反映了当前社会发展转型时期人们的权利意识、法律意识、道德意识、社会意识的交织碰撞。这些问题诉诸司法解决,那么司法机关就需要通过司法裁判给予当事人,甚至是社会公众一个正向的价值引导,这一过程中,法官就要承担好这一角色,在司法裁判中就要作出这些考量。

  当前,我们正在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应是衡量改革成效的标尺。以此为初衷,我认为新时代的法官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找准自身职能与人民司法需求的结合点,在不断创新工作措施、扎扎实实提升办案实效的过程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和认同感。(黄学军)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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