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枫桥经验 谱写时代新篇
——天津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工作纪实
2018-10-09 08:57:1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徐光明 沈圆圆 李凤津
  “啪!”

  当事人一把拍在调解法官贺长滨前面的桌子上,颤巍巍地站了起来:

  “我就是个小老百姓,我不知道什么法律不法律的,这么多年我住在那里,他们也没说什么,怎么一搬迁就都跑出来了……”

  在她对面,贺长滨默默地站着,静静地等着她把心里的委屈倒完。

  这是今年8月28日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铃铛阁派出法庭调解室发生的一幕。

  55年间,一条以“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就地解决矛盾”为精髓、诞生于浙江诸暨枫桥小镇的基层治理经验,正在天津生根发芽开花,结出累累硕果。今年1至8月,天津法院诉前调解案件共9991件,调解成功6811件,调解成功率达到68.17%。

  巡回法庭:离矛盾近一点,再近一点

  “疾在腠理,汤熨之所及也;在肌肤,针石之所及也;在肠胃,火齐之所及也;在骨髓,司命之所属,无奈何也。”——韩非子

  小病不医,讳疾忌医,最终只会越积越深,导致病入膏肓。

  田琪59岁了,今年是他在河北区月牙河街道巡回法庭担任法官的最后一年。像这样的巡回法庭,在河北区总共有4个。从事了多年的巡回审判工作,防微杜渐的道理田琪一直深谙于心。

  “老百姓有事一般不愿轻易上法院来,闹到法院的时候往往矛盾都比较剧烈了。我们就到街道上开展巡回服务工作,为他们提供一些法律咨询和司法帮助。”田琪说道。

  为争取在源头上疏通化解矛盾,天津法院创新社会治理形式,设立巡回法庭,延伸审判职能,更加注重发挥其在纠纷调解、信访化解、法律咨询、诉讼指导、法治宣传、征询群众对法院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方面工作的积极作用。

  在一些矛盾易发、多发的领域,巡回法庭成了矛盾一线名副其实的“灭火器”。红桥区轰轰烈烈开展着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正考验着法官的司法能力。

  2017年,天津市委、市政府启动了全市棚户区3年清零计划。任务一公布,所有人都替红桥区法院的法官们捏了一把冷汗:3.2万户,66.3万平方米,红桥区的棚户区人口和面积一下占到了全市任务总量的一半。

  “这些棚户区居住的贫困人口特别多,一改造,涉及利益,一下子一家几代人的矛盾都爆发出来了。”红桥区法院告申庭副庭长杨明说。

  面对这种情况,红桥区法院决定先发制人,在棚户区改造地专门成立了派出法庭。一周7天,由2名经验丰富的法官和2名调解员轮流坐班,向棚户区的居民提法律咨询和帮助。法官贺长滨就是其中的一位。

  “现在征收政策这么好,咱们先跟家里人商量一下,抓住机会,把钱拿下来,再考虑这些钱到底怎么分配,怎么也是一家人……”在铃铛阁派出法庭调解室,贺长滨苦口婆心地劝说着当事人。

  在当事人终于同意回家同家里人商量之后,贺长滨将她送到了门口,一句话没来得及说,就又被屋里前来咨询调解的人叫了回去。

  半个小时之后,贺长滨终于得了空,她边抓起桌子上的毛巾抹了一把脸,边用有些沙哑的嗓音极快地对我们说道:“今天我在铃铛阁这儿,明天我得去西沽南,后天还得去西于庄,那边还需要出一个人民调解的手续……”贺长滨知道,从她被派到法庭工作的那一刻起,她的这双脚就再也停不下来了。

  为了最大限度地利用司法资源,天津法院派出法庭普遍实施了驻点值班制度。法院选派一些政治素质高、社会经验足、调解能力强的干警,每周定期到派出法庭驻点值班,接待来访群众。同时,还建立了流动办案制度,对存在案情实际需要、当事人行动不便等情况的案件,流动办案、现场调解。

  贺长滨就这样在几个派出法庭之间不停地穿梭。截至8月,她总共为1700余人提供了法律咨询,出具调解协议书50余件,“行走的法官”成了她越叫越响的名号。

  诉前调解 :靠群众多一点,再多一点

  “从诸暨的经验看,群众起来之后,做得并不比你们差,并不比你们弱,你们不要忘记动员群众。”——毛泽东

  一棵树,没有脚下附着的大地,就无法成长;一家法院,不懂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就无法在司法改革的道路上立稳脚,迈开步。

  2018年4月,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等6个部门联合印发了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意见要求,要注重从德高望重的人士中选聘基层人民调解员,注重选聘律师、医生、教师、专家学者等社会专业人士和退休法官、检察官、民警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退休人员担任人民调解员。

  而在天津,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力量,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已经成为各级法院的一种共识。

  “我是一名退休教师,考虑着退休后还能发挥点余热,就过来当人民调解员了。”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员孙洪文告诉我们。

  河西区是天津市政府的驻地,人多地少,每年收案量居高不下,物业纠纷是河西区法院最多的案件类型之一。今年1月,河西区法院将辖区内的98家物业公司召集起来开了一次会。根据与参会物业公司交流和往年的经验,河西区法院预计今年会有1万件左右的物业纠纷。为了让纠纷得到更及时、更高效的化解,河西区法院为每个法官搭配一名人民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孙洪文与告申庭副庭长杜娟就是一对搭档。

  “我们院提倡所有的物业纠纷都优先选用人民调解,调解不成的再起诉。”孙洪文说。

  孙洪文记得他和杜娟一起处理过一件群体纠纷物业合同案件。王某等人没有按期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将他们诉至法院。而在这个小区未缴费的业主还有百余户。案件进入调解程序后,孙洪文发现这几名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矛盾较大,孙洪文来回跑了很多次,但次次无功而返。

  最终河西区法院决定选择王某的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并邀请其他业主代表旁听庭审。法院判决王某按照90%的标准支付物业费,并公开了裁判文书。这些裁判文书在小区业主的微信群、朋友圈中得到了广泛传播,其他业主看到法院判决后,纷纷通过人民调解解决了纠纷。

  “诉前调解省时省力还省钱,一旦达成协议,经过司法确认也具有法律效力,无论是从时间、费用还是效果方面,都比诉讼要好。”杜娟说道。

  而在蓟州区,覆盖全县大调解网络的建立则为法院寻人提供了良好的途径。

  “闫庭长,我案子的当事人联系不上了,您能帮我找找吗?”

  “别着急,我马上帮你联系。”

  几年来,“好交”的闫哲成了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行走的通讯录,蓟州区法院每一个干警都知道,如果找不到当事人,找民三庭闫庭长准没错。

  蓟州区位于天津的西北部,是天津唯一的半山区。为了更好地联系群众,蓟州区法院与妇联、司法局紧密合作。现在,蓟州区26个乡镇街全部设立了综合调解中心,全县949个自然村均设立村级调解室,一线从事调解工作的人员已经达到2942人,形成了覆盖全县的大调解网络。

  “我们联系了很多村里比较有名望的老人、村干部,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现在随着经济的发展,很多当事人外出打工或者嫁到外地,去了也找不到人,我们就联系这些人打听,一般都能找到。”民事审判三庭庭长闫哲告诉我们。

  在现在的天津,人民调解室已经成为法院的标配。为推动诉前调解工作的开展,天津法院还先后出台《关于建立诉前联合调解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诉前人民调解员任职和在线调解程序规范》等文件,“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在这里不再是空洞的口号,而是天津法院时时在做的事情。

  平台建设:让科技强一点,再强一点

  “面对信息化潮流,只有积极抢占制高点,才能赢得发展先机。要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入融合,必须在信息化方面多动脑筋、多用实招。”——习近平

  随着诉前调解案件量的增加,新情况新问题也随之而来,很多有调解意愿的当事人,因各种原因无法或没有时间到法院进行调解,成为让人民调解员头疼的调解困难重要原因。在武清区,这样的矛盾格外突出。

  “在我们这里买房的60%是外地人,买了也不住,就是给小孩上个户口,好在这里上学。”人民调解员王丽娟说道。

  武清,素有“京津冀走廊”之称,从这里的高铁站出发只需14分钟便会到达天津站,21分钟便会到达北京南站。凭借得天独厚的交通优势,武清区吸引了大批来自北京、河北、山东等地的人们,涉及房地产业的纠纷飙升至占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受理的民商事纠纷的三分之二。由于业主大多身处外地,不停地拨打电话便成了王丽娟等人民调解员工作的一种常态。

  “往往一个事要打三四个电话,我这电话有500分钟的免费通话,这个月才刚过一半,通话时间就没了。”王丽娟笑道。

  然而这种情况伴随着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建设,正在逐渐的改变。

  今年5月16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在河西、河北、红桥、武清、静海、蓟州、汉沽、津南等8家试点单位,正式启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应用试点工作。当事人只需要在手机上下载人民调解平台的APP,就可以在上面约定调解时间,与人民调解员通过三方视频的方式进行线上调解。

  “我们的业务范围比较广,来回跑不方便,用人民法院的这个调解平台,我在家或者在单位就可以通过远程连线,上传材料,解决纠纷,非常方便。”人保财险蓟州分公司的法务谢科文说道。目前他已经通过该平台处理了十多个保险合同的纠纷。

  而在线调解平台可留痕、可追踪的特点,为法院量化诉调对接工作,统计调解案件数量和调解人员工作量提供了可能。

  “以前我们也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但是工作量无法体现,许多人不知道,我们自己也缺乏职业的荣誉感。现在,我们调解案件的情况都能在调解平台上显示出来。当事人看到我的调解工作做得好,就会主动找到我,让我觉得很有成就感。”蓟州区法院调解员蒲彦文说道。

  人民调解平台的建设不仅提高了在线调解员的职业尊荣感,也为法院工作考核、褒奖先进提供了科学依据。从6月份平台上线运行以来,天津法院共汇聚146名在线调解员和25家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在线调解案件1341件,调解成功率达61%。

  相信群众,依靠群众,让家庭琐事不出户、邻里纠纷不出组、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带着“枫桥经验”给予的启示,天津法院在多元化解纠纷的道路上越走越稳,越走越快……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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