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十大立法亮点:个人所得税法
2019-01-10 08:54:0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2018年8月31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获通过。该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纳税人在每月5000元“起征点”基础上,还将享受到6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带来的更大减税利好。

  陈凤珍(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邢台学院文学院教授): 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是党中央确定的重要改革举措,也是建立更加公平合理的现代个人所得税制、减轻纳税人负担的重大改革举措。该法将四类劳动所得统一作为综合所得,并适用优化的累进税率,同时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增加专项附加扣除,完善征管机制,在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是对个人所得税制的一次根本性改革,意义重大。

  这次改革,遵循了公平合理、切实减负、改善民生的原则,使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回应了群众需求,具有可行性、明确性、规范性和可持续性。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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