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商法十大事件与中国商法年度人物发布
最高法院两大事件、一位法官入选
2019-03-01 09:13:0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张娜
  2月27日,由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和法制日报社主办的“2018年度商法十大事件与中国商法年度人物”新闻发布会在北京召开。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中国法学会等单位领导、商法学界专家学者等40余人出席了发布会。

  经中国法学会批准,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从2016年开始组织评选年度“中国商法十大事件”和“中国商法年度人物”。年度“中国商法十大事件”聚焦于全国范围内影响力大、覆盖面广、具有重大法律意义与深远影响的事件;“中国商法年度人物”则定位于在商法学学术研究领域、商事法治实务界作出杰出贡献或者产生较大影响的学术与实务界人士。

  2018年获选的“中国商法十大事件”分别是:1.习近平总书记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强调毫不动摇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2.电子商务法颁布;3.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国际商事法庭、上海金融法院、北京及广州互联网法院等一系列商事专门法院;4.公司法修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制度再完善;5.上交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6.资管新规出台;7.商法通则立法获得两会代表委员广泛关注;8.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通知》;9.我国在2019年世界银行营商环境的排名获得大幅提升;10.美团收购摩拜共享单车。

  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副庭长、国际商事法庭法官张勇健与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钱玉林当选为“中国商法年度人物”。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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