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取一级文物25件 16人跨省盗掘古墓团伙获刑
2019-04-19 09:42:13
     中国法院网讯 (张薇)  洛阳铲、探钎、乳化炸药、电锯、铁锹……来自江西、湖北的16人跨省盗墓团伙,3年间连续多次盗掘古墓。近日,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余祥兵等16名被告人共同犯盗掘古墓葬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余祥兵、钟爱根、毛凤山3名主犯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5年12月,余祥兵受人邀约参与盗掘荆门市沙洋县一处汉墓群单体古墓葬,因群众举报,其中6人被民警抓获,余祥兵等人逃脱。

  2016年11月,余祥兵经人介绍认识了江西人钟爱根,密谋盗掘荆州市荆州区川店镇六台冢古墓。12月初,余祥兵、钟爱根等6人多次前往六台冢古墓踩点寻找目标,探明古墓位置后,6人带上盗墓工具开始挖掘盗洞,并通知毛凤山与其他同伙携带炸药分别从江西前来荆州参与盗墓。15日晚,余祥兵、钟爱根等人带上白天安装好的炸药和盗墓工具前往盗墓现场,次日凌晨2时左右,余祥兵在墓地附近点燃事先准备的鞭炮以掩盖炸药爆破时的巨大声响,随着盗墓点传来两次沉闷的震动声,古墓葬墓室附近被炸出两个盗洞,团伙中留下1人白天看守墓地,其他人撤离。盗墓期间,钟爱根等人负责挖掘盗洞,余祥兵、毛凤山等人放哨望风,每天从晚上9点干到凌晨3点收工。

  数日后,墓室被打通。该团伙用水泵将盗洞中的水抽取完后锯开棺椁,连续两晚进入盗洞,从墓室中取出多件珍贵文物后转移藏匿于余祥兵、毛凤山提供的一处民房内。整个盗掘过程持续了十天左右。23日,该团伙对文物进行清点后部分成员返回江西。事后,余祥兵因怀疑同伙的江西人在墓中私藏文物,12月底,便再次邀人进入六台冢古墓盗洞,从墓室中取出若干文物。之后,余祥兵将部分文物卖给他人,共计获取非法所得9.6万元。

  2017年4月,余祥兵伙同他人策划盗掘荆州区马山镇窑台子冢古墓,并找到毛凤山出资。随后,余祥兵组织多人在夜间多次盗掘古墓,后因下雨盗洞塌方,暂时中止盗掘该古墓,转而盗掘附近的塌巴子冢古墓。次日晚,该伙人使用毛凤山提供的炸药,准备在塌巴子冢古墓附近炸出盗洞后实施盗掘,后因引爆失败停止盗掘。5月初,余祥兵又组织人在夜间连续多次挖掘窑台子冢古墓盗洞,挖至棺椁当晚,因发生电路故障暂停盗掘。次日,该伙人被民警抓获。

  经湖北省博物馆鉴定,余祥兵等人盗掘的六台冢、窑台子冢、塌巴子冢均为战国时期古墓,具有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属于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马山墓群的重要组成部分,盗掘行为对古墓葬文物本体和保存环境造成了极为严重的破坏。其所盗掘的43件涉案文物中,共有漆木虎座鸟架鼓等一级文物25件,二级文物7件,三级文物5件,一般文物6件。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余祥兵等人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定,明知是古墓葬而采取秘密方式盗掘,并在六台冢古墓中盗取了大量国家珍贵文物,对涉案古墓葬文物的本体和保存环境造成了极为严重的破坏,侵犯了国家对古墓葬的管理制度,其行为均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判决余祥兵等16名被告人无期至七年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并处相应财产刑。
责任编辑: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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