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小伙有偿删帖构成非法经营罪
2019-05-17 10:35:0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余建华 鹿萱
  小伙为赚点外快,点点鼠标,有偿帮人在网上删删帖,轻松就可以把钱赚了,结果却触犯了刑法。5月14日,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非法经营罪案,被告人张某通过网络有偿提供删帖服务,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3万元。

  “为什么加我?”“删帖。”以上对话发生在被告人张某和主动加他为“QQ”好友希望删帖的人之间。

  今年38岁的被告人张某,在温州市区从事广告推广工作。2016年4月起,陆续有人通过网络找到他,希望能够删除在网络上的负面言论。

  互相成为“QQ”好友之后,对方会提供删除的链接给被告人张某,删除文字帖一般收费1500元,删除视频一个2000元。在商量好价格之后,张某发送“闲鱼”链接给对方,这些链接以“课程”“技能服务”命名,之后,被告人张某再联系他人进行删帖,删帖成功之后,对方才会点“收货”并支付款项。

  找张某删帖的大部分是为了商业竞争,消除竞争对手在网络上发布的不良影响评论。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4月至2017年7月间,被告人张某先后联系他人为14人删除在“天涯”“百度贴吧”等论坛上的发帖。被告人张某通过支付宝收取上述人员支付的费用共计16.69万元,其从中赚取10%手续费,非法获利共计16690元。张某已将违法所得缴纳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扰乱市场秩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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